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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找到拯救你老寒腿的寶貝了。”朝曦藥箱擱在一邊,包裹往沈斐桌前一放,解開給他看,“這是我從一個小販手裡買的,摸摸這個料子,是不是很厚?”

外面是鹿皮,中間加了絲錦,裡面是絨絨的白毛,很厚很厚,小販說沿海那邊的人全靠這個過冬。

沿海地區可比草原冷多了,風跟刀子似的,凍的大家哭天喊地,久而久之便琢磨出了這個,外面一層擋風,沿海那邊風大,裡面加厚保暖,最裡面那層穿著賊舒服。

“你快去試試看,暖不暖和?”朝曦催促他。

沈斐搖頭,“太厚了。”

“厚一點不好嗎?”朝曦還沒反應過來。

沈斐還是搖頭。

“怎麼了?”朝曦不解,她好不容易找到的,將換的藥材都拿去抵債,好說歹說,纏了半天那人才肯賣。

沈斐閉上眼,半響憋出一個字,“醜……”

確實特別醜,朝曦瞧見那小販穿在身上,因為太厚,顯得格外臃腫,想一想沈斐這個謫仙一樣的人也穿在身上,人登時胖了三圈的模樣,朝曦不厚道的笑出聲。

“醜也要穿。”她堅持,“是腿重要,還是美重要?”

邊說邊指沈斐的腿,“就你這個腿再不治就廢了,廢了你懂嗎?一輩子要坐輪椅的。”

他又不是沒有體驗過,吃喝拉撒睡都要別人幫忙,連半夜翻個身都是朝曦給他翻的,這樣的過往沈斐怕是不想再經歷第二回 。

狹長的睫毛顫了顫,沈斐最終還是屈服,被朝曦推倒在床上,親自給他換,讓沈斐自己換似乎不太可能,他肯定會找各種理由拖,就跟不想曬太陽似的。

衣裳是一套的,尺寸朝曦量過,大小正好,還有些偏大,因為沈斐比她量尺寸的時候瘦了一些,這麼厚的衣裳居然被他穿出了空蕩蕩的感覺。

沒有那麼醜哎,披風一裹,人瞧著還是那麼瘦,上手一摸才能摸出裡面的厚度,還不能跟旁人比,一比差距就出來了。

譬如倆人站在銅鏡前,原來比朝曦瘦的沈斐明顯瞧著比她胖了一圈,這人似乎接受不了,閉上眼,一臉生無可戀。

何必當初

“又沒有人看你, 介意什麼?”朝曦給他披風裹好,更加瞧不見裡面。

“你要是嫌丟人, 就在外頭再套一件, 看不出來便是。”直接這麼穿確實有些醜, 如果披風被風颳起, 當即便會露出裡面盡是線頭和縫痕的部分,瞧著就很掉價,彷彿地攤上五百文錢買的, 醜是一回事, 被人說閒話沒面子也是一回事。

堂堂王爺穿這麼不值錢的玩意兒, 像什麼話?

朝曦給他去櫃子裡挑了挑, 挑出一件暗紅色的深衣,穿在披風裡面, 果然瞧著順眼許多, 沈斐也不動,任她折騰。

本以為這是接受了的意思, 誰料第二天一大早起床, 發現沈斐身上的厚度不對, 雖然比平時厚,顯得臃腫, 但是絕對沒有昨天的厚度。

開始急著趕路沒注意, 半路休息的時候靠在沈斐身上, 一摸發現他只是多穿了兩件而已, 沒穿朝曦買的鹿皮衣, 朝曦買這個幾乎花光了積蓄,自己都沒捨得穿,先給了他,他還嫌棄?

心裡登時憋了一團火,趁晚上這人不注意,將衣裳偷走,塞進自己的箱子裡,朝曦本來帶著馬車,著實收了不少東西,雖然馬車毀了,箱子也爛了,但是裡頭的衣裳還是好的,有些髒,洗洗就是。

這麼多東西沒有箱子收拾起來肯定不方便,那官爺看在她任勞任怨幫忙的份上從家裡拿了個小的,正好夠朝曦裝東西,蹭了沈斐的馬車,箱子也擱在沈斐專門拉行李的馬車上,在很後面,跟沈斐不是一輛。

沈斐的東西都在他的馬車榻下,方便他隨時取,第一天這人沒發現衣裳丟了,第二天開始翻來覆去找東西。

朝曦只當沒看見,照舊趕她的馬,偶爾中午停下來,與眾人一道做飯,幫著幹活,不白吃白喝。

自從她來了之後,鏡花姐姐便將伺候沈斐的重任交給她,平時送菜送飯都讓她去,中午也是她。

做了一碗麵條,因為她偶爾間提起過,沈斐挺喜歡吃這種簡單的食物,鏡花姐姐暗暗記了下來,變著花樣做飯,希望她家公子能多吃一些。

大戶人家講究,上菜前會準備一個方形的托盤,正好裝了兩碗麵,沈斐一碗,朝曦一碗。

面送進馬車,發現沈斐不在。

朝曦先是吃了一驚,立馬反應過來,他該不會是去後面翻衣裳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