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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ver grow old 》 作者:阿御 在此文中,朱痕和慕少艾都是醫生,或許《never grow old》這個故事,似乎沒有什麼跌宕起伏的高潮戲,也沒有什麼羅曼蒂克轟轟烈烈的海誓山盟。作者阿御淡淡地陳述,輕輕地訴說,說那二人每日間的柴米油鹽,說那二人自相遇到相知,感情一點一滴的積累與轉變……若當真要用什麼詞語來形容,便只有四個字:自然而然。從朱痕與慕少艾禮節性地握手、看見對方修長白皙的手指上那隻藍黑墨水繪製的戒指開始。然後,不怕生的孩子敲開朱痕家的門,幾乎要將整個廚房借走。難得的正義感驅使朱痕義憤填膺,繼而看見了那個傳說中虐待兒童的狠心父親;再接下來,莫名其妙地多了兩名侵略者,讓朱痕深刻地瞭解到什麼叫做“好心被雷親”。面對兩位太歲,認命的勞動人民開始了長工生涯;生活中的一點一滴,積澱的,是銀髮長者如沐春風的笑容,是勞動人民無可奈何的嘆息。習慣,成了自然。於是,朱痕不再抱怨某人的好吃懶做,而是自覺自願地做好晚飯,叮囑小傢伙做好作業,再為那個晚歸的人準備上一雙碗筷。於是,當土地主意識到自己成了對方相親的電燈泡,搬回自己的家時,卻覺空空蕩蕩無所事事。而當門鈴突然響起之時,心臟平白打了一個趔趄。於是,先前並無交情的兩個陌生人,卻慢慢地靠近彼此。試探地,一步又一步,緩緩走近。既想一下子揭開謎底,又怕走太急受了驚。字裡行間,《never》中朱痕、少艾和阿九,還有那些老老少少,似是與我們同步生活在一個空間中似的。日復一日,最平常不過的吃喝拉撒,組成了“生活”的全部。朱痕不動聲色的溫情,少艾淺笑盈盈的抬槓,阿九倚小賣小的俏皮話,恨不能透過阿御的筆,就這麼一輩子,看到老。咳,扯遠了。如果真正要形容,《never》絕對是一杯淡淡的清茶,爽口,沁人心脾。也許他不能在頭三行吸引人的眼球,但是這麼看下去,卻是連心底都會暖起來的文章。【正文】i had a drea this drea it sees it was y perfect day open y eyes i realize this is y perfect day… 序. jt like this 故事結束的時候,朱痕剛剛接到院裡高層下達的聘書。鮮紅奪目的封面在燈光下看起來令人心情愉悅,就好像一道剛出爐的美味,新鮮的墨香從厚實的紙面上緩緩散發出來,握在手上,是那樣一種沉穩溫柔的感覺。他下意識的用指腹來回撫摸著紙張,揚起唇角時習慣性的微微眯起眼睛。像一隻貓的樣子。他以前是從不喜歡貓的人。 窗外的天色已經有些暗。他站起身,慢慢的走到桌前伸懶腰。差不多了。他心想,那傢伙肚子餓的時候一向沒耐心,但又從來不肯打電話過來。天知道手提電話跟計算機比起來究竟哪個的輻射更大一些。離下班時間還有半個小時,計算機上的dows ssenr卻已經開始爆發出一連串不耐煩的尖叫。通常他們會說一些毫無意義的話,抬槓,或者乾脆徹底不知所云。讓靈魂就這樣輕飄飄的放鬆的懸浮著,打發完這漫長的半個小時。 敲著鍵盤的時候他開始猶豫要不要告訴慕少艾關於聘書的事。畢竟,行政總監的職務從天而降,對於普通人來說已經足夠成為慶賀的理由——注意,是普通人,而不是所有人。正在躊躇的時候對方已經敲了一句話過來:“今天阿九的隨堂聽寫得了一百分,三個人一起出去揮霍一頓吧!” 朱痕看著那個驚歎號笑了出來。沒再多猶豫,乾脆的敲了一個“好”字,然後重重的敲一下回車鍵。 三個人。一起。揮霍。這是詮釋他們之間的微妙關係的幾個關鍵詞。普普通通的兩個大人和一個小孩,共生,互損,不時打成一團。就好像一起騎著三人腳踏車在秋天晴朗的早晨穿行於原野之上,有乾淨疏朗的微風滑過耳際,心境空明。這輛三人腳踏車或許離不開一個常考倒數第一的小阿九,一個從來不做飯不洗碗連東西掉地上也目不斜視踏過去的慕少艾,以及一個嘴毒心軟的多功能全自動保姆朱痕染跡璧有瑕,但從來都不需要一個行政總監。 到五點鐘時兩個人同時下了線。關掉計算機,整理病歷,收筆,穿外套,環視一圈然後關燈關門——每天同樣的步驟保證了幾乎可以精確到秒數的時間,因此當朱痕透過醫院大樓透明的電梯壁往下看時,往往能一眼看到慕少艾正穿過大廳慢慢的往門口走,漂亮的銀色頭髮隨便在背上散著,手藏在外套的口袋裡,有些漫不經心卻不失禮貌的對身邊的女士微笑著作專注聆聽狀,根本是早已神遊天外。 慕少艾的表情一向是溫文柔和的,這使得他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