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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蒸,亦或剝下來炒菜,都是難得的佳品,讓人百吃不厭。第一天周敏從地裡折了十根玉米回來,煮熟之後很快被一掃而空,就連平日裡總以節省為主,不怎麼在意口腹之慾的安氏,都忍不住意猶未盡的道,“這個好,比土豆好。”周敏自己是更愛土豆的,不過也沒有什麼可比性。畢竟嫩玉米棒子是季節性的食品,也就只能吃個十天半個月,然後裡面的漿水長成澱粉,玉米就老了。但土豆卻是一年四季都可以吃的,只要做得好了,也不會膩。倒是齊老三很擔心,“這麼個吃法,別等不到收成就吃完了。”“這倒不至於,咱們一天才能吃多少……”周敏說著想起一件事,不由一拍桌子,“壞了,咱們自己吃不了,但是這玉米就長在地裡,備不住有人會去偷!”須知她今天扛著玉米回來的時候,可是不怎麼低調,村裡的人都看見了。之前的土豆是種在地裡,而且事先也沒人知道是好東西,所以安安穩穩到了收穫的時候。但這玉米長在地上,又還有很長時間才能收,免不了會有人覬覦。就那兩畝地的玉米,哪裡經得起這些人的糟蹋?只是偷去吃還好,就怕有一起人,見不得人好,專門損人不利己,萬一趁亂把所有的玉米都毀了,那就什麼都沒了。村裡現在眼紅齊家的人太多,這種事還真有可能會發生。一家人面面相覷,最後石頭咬牙道,“大不了我晚上去地裡住,守著這些玉米,看誰敢來動手?”“是啊。”齊老三道,“咱們一家四個人,分成兩撥,晚上去那邊守著吧。”兩人的提議把周敏嚇了一跳,“不用這麼誇張吧?”不過她很快明白過來,對於這個年代的人來說,糧食那就是命根子,沒有糧食真的會死,也怨不得他們那麼在意了。“要不這樣。”周敏想了想,道,“咱們趁新鮮,把這些玉米都賣了吧!”“什麼?”安氏吃驚得直接站了起來,“你這是說的什麼瘋話?這玉米還沒成熟,怎麼賣?”“今天咱們也都吃過了,味道是極好的,如果拿去賣,價錢想必不會低。”周敏道。雖然這玉米不是隻有她種,但澆灌了泉水的玉米,滋味卻更為香甜。遠比周敏後世吃過的糯玉米味道還要好得多,不信有錢人會不願意買去嚐鮮。至於讓這東西走到有錢人家餐桌上的途徑嘛,周敏也想過了,走周家或者縣衙的路線,應該沒問題。雖然這樣一來,今年就沒有玉米收穫了,但也不招人惦記。明年直接從縣城買種子,到時候種的人多了,他們家也就不惹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