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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非那些事是十四郎告訴他的,李沅說不定還真被這番話說動了——能在他跟前露面的,都是已經或即將飛黃騰達之輩,當然都不清貧。甚至還有官聲狼藉,以貪瀆苛酷著稱者。酒飽飯足之後,也確實都愛吟詩。“小人不敢說旁人寫的是假,然而小人說的也俱都是親眼所見!”那人見他似有動搖,忙又補充,“前兩年戰事多,賦稅還稍重些,卻也沒到餓死人的地步。這兩年戰事少了,賦稅自然也輕了。今年聖主履位,又有減免,民間無不殷實富足。窮人自然也是有——便是開天盛世時也有破落農戶,此歷朝歷代所難免。然而就小人所見,家鄉富紳都是有頭有臉的讀書人,往往樂善好施。修橋鋪路,憫老惜弱,施粥賑災,都仰賴他們之力。對佃客也都有情有義——否則誰為他們耕種?倒是有些多好吃懶做的刁民,不思勤懇節儉自力更生,每日裡遊手好閒,他們窮困餓死也怨旁人嗎?更有些幻想一日暴富,不勞而獲者,落草為寇,打家劫舍——這種人就更不足為殿下道了。”“——你家在關中,竟也有寇匪嗎?”那人忙道,“些許不成氣候的小賊罷了。”李沅知道聽不到更多有用的話了,沉思了片刻,道,“你滾吧。”他派此人前去,是因此人出身貧寒,本以為他能說些和旁人不一樣的實話,誰知他仇貧愛富更甚富人。然而他說的似乎也不無道理。究竟有幾分真偽,李沅還真分辨不出來。琢磨了一陣子,便吩咐人挑些新鮮稀奇的野果出來——他要去興慶宮走一趟。大行天子歸葬之後,皇太后便從大明宮遷居到了興慶宮。遷居之日天子還曾大擺酒席為母親慶祝,因此招來言官頗多規勸——先帝園陵尚新,新皇便在宮中舉筵席,實在大不妥當。可惜天子根本不聽。而素以簡樸守禮,不喜宴飲遊樂著稱的太后娘娘,不知為何竟也置悠悠之口不顧,盛裝出席了這場為她舉辦的喬遷宴。從他父親和太母身上,李沅算是看出來了,做人不能太壓抑,隱忍也該有底線。壓抑、隱忍得太深、太久,一旦解脫出來就容易反彈到失智。至於李沅自己,則從小就應那句話——會鬧的孩子有糖吃。幼時他親近祖母,喜歡葉夫人,愛招惹十四郎,這三人剛好住在一處,他便常往祖母的住處去。後來年歲大了,旁的皇子皇孫出於避諱都不怎麼去大明宮了,唯獨他想去就去——結果不但沒犯忌諱,反而因在祖父跟前死纏爛打得多了,而格外有眼緣,格外得祖父歡心。到父親繼位,祖母當上了太后,他也一如既往。旁的兄弟想討太后喜歡都沒門路覲見,他一天跑三趟,也沒人嫌棄多。這一日也是,帶上些不登大雅之堂的山間野果,就獻寶一樣長驅直入,進門不急請安,先道,“太母,給您看個稀罕東西!”東西還沒看到了,太后就先被他給逗樂了,“我活到這把年紀了,還有什麼稀罕東西沒見過?”便拉他坐下,先問吃過早膳了沒——知道這大孫子陪兒子出門打獵,早上才回來。算算時間,當是回去略作換洗,就往她這兒來了。李沅便說,在獵場上陪父親吃過早飯了,父親還想再獵一天,他就先回來了。又問他昨日獵到的猞猁,底下人可送來了?太后便笑言送到了,好大一隻。又取笑他,“你說的稀罕物件,莫非就是那隻猞猁?”“遠沒猞猁稀罕,山野裡遍地都是呢,可祖母您保證沒見過。”他便命人將那些野果呈上來,一樣樣說給太后聽,黑色的是桃金娘,多刺的叫金櫻子,滿身疙瘩的是賴葡萄……尤為稀奇的是,別看長得稀奇古怪,它們居然全部都能吃!他一番炫耀,卻勾起了太后的回憶。“我全吃過呢……那年陪長輩去終南山進香,就住在山院裡。那會兒調皮,趁長輩們午歇,偷偷拐帶了你舅公進山裡去玩。結果遇上山雨,迷了路。你舅公年紀小,嚇得直哭,我卻全不覺著怕——有什麼可怕的,就憑我們倆的腳程,一晌午能走出多遠去?家中人定然很快就能尋來。只是腹中飢餓,便跟著山鳥兒一路採了野果子來吃,還留了記號方便家人來尋。後來家裡人果然找過來了。此事還驚動了舅舅……”說著便停頓下來,感慨,“……一晃都這麼多年了。”太后很少提起自己外祖家的事,宮裡人也都不提。但太后的生母是公主這李沅還是知道的。太后的舅舅?李沅屈指算了算,莫非是祖父的父親?原來祖父祖母竟是表兄妹。就祖父待祖母之苛,祖母報祖父之厲,還真覺不出半分表親之親啊。見太后似乎迷失在回憶中,李沅又想,也許就是這件事令曾祖父對這個外甥女另眼相看,做出親上加親的決定吧。最終卻是這樣的結局,也不知曾祖父後悔了沒。“原來您都吃過了。”他便出言打斷了太后的恍惚,道,“吃過卻沒惦念過,可見不好吃。我還拿來獻醜,真是羞愧。”太后笑道,“誰說沒惦念過?”便拿了只八月瓜,“最惦念就是這東西,可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