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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堂堂公主,鼻涕一把,眼淚一把,弄得我滿身都是,髒死了。”不知過了多久,沈綏帶著淡淡的鼻音說道。“伯昭先生不嫌棄,瑾月自也無所謂。”她竟厚臉皮起來。“你說你啊,說你是兔子,還真沒冤枉你。表面看似純良老實,總也被人欺,骨子裡又倔又兇,急了、難過了,就紅眼睛,紅了眼睛,就六親不認了。”“你說的是,兔子急了,也咬人。”李瑾月笑了。“你可別再咬我了,我真受不住。”沈綏笑道。兩人相視一笑。“所以,公主,在下有一問,希望公主如實按照內心所想回答。”沈綏看著李瑾月的雙眼,道,“公主,對我娶蓮婢這件事,究竟怎麼想的。”李瑾月頓住,良久,未能說出半個字。沈綏嘆了口氣,緩緩道:“我再換個問法吧,公主,你真的愛蓮婢嗎?”李瑾月低下頭,緩緩搖了搖頭,道:“我不知道。”沈綏沒有接話。“從前,我不是沒有想過這個問題,蓮婢她也不止一次對我說過,說我對她是執念,而非情愛。但是我聽不進去,我覺得不是的,我是真的愛她的……”說道這裡她不禁抬頭看了一眼沈綏,見她面色平靜,她才繼續說下去,“我對她,起過情/欲,有過沖動,我覺得那是不可動搖的證據。可……我不明白,好像那種感覺,是某種想法的轉化,我說不上來。我自己有意識到這一點,但我強行忽略了,因為我害怕想下去,再想下去,或許那一頭就是無盡的虛無。伯昭先生,我不妨坦言,我並不懂什麼是愛一個人,我好像從小到大,沒有愛過誰。我十四歲出徵邊疆,十六歲嫁給八郎,我很清楚,我不愛八郎,我與他更像是兄妹,是很有默契的夥伴。且,我們也從未行過房。他有他愛的人,他有妾,他愛那個妾,我一點也不介意。我與他的妾,是很好的友人。八郎走後,我獨身一人,也並不十分悲痛,至少不是那種死去摯愛之人,肝腸寸斷的痛。直到母親去世了,我才陷入了無比的悲慼之中。母親,是我這麼多年堅持下來唯一的動力,我的一切努力都是為了她,為了給她爭取一個更舒適的生活,更有尊嚴的地位,我可以犧牲我的一切。但她就這麼走了,我整個人彷彿都空了,我不知道自己活著是為了什麼。然後那個時候,她出現了,她與兒時的她不一樣了,更溫柔了,更美麗了,彷彿帶著一種禁忌的吸引力,吸引我墜了下去。我以為那就是世人口中的愛,但現在看來,又好似不是了。這些日子,我想了很多,卻越來越糊塗。但有一點我明白的……”她抬起眼眸,看進了沈綏的眼底,“你回來了,我就好像沒那麼愛她了。那很奇怪,好像練劍時,我專注於刺出那最完美的一劍,可一旦一個外力加入進來,我的力就散了。只不過是一瞬間的事。這麼說,是不是太抽象了?”沈綏搖了搖頭。李瑾月沉吟了片刻,緩緩道:“那麼,先生,或許現在我可以給你一個答案了。我並不愛她,我愛的不過是我曾經最美好的過去。她的身上,承載著美好過去的幻影,承載這我們仨最真摯的感情,還承載著我對愛情的憧憬,我壓抑多年的情/欲,乃至於我對母親的思念,太多的東西混雜在一起,混淆我的視聽。”她忽而苦笑:“到頭來,我還是從未愛過一人。”“沒關係,先從愛自己開始。而愛自己,你便需要對得起自己。公主,你告訴我,當年的誓言,你可還願實現?”李瑾月面色鄭重起來:“沈伯昭十七載初心不忘,李卯卯又何嘗不是。先生不負我,我亦絕不負先生。”沈綏笑了,伸出右手小手指,李瑾月亦笑而鉤住,兩人異口同聲道:“拉勾上調一百年不許變!”她們的大拇指蓋在了一起。作者有話要說:寫這章的時候,莫名哭成了狗。沈綏自登場至今,只哭過兩次,一次與蓮婢相認,一次便是與卯卯相認。大家或許可以對照一下這兩次相認的描寫,這便是愛情與友情的區別。“我沈伯昭,火裡去,雪中歸,十七載初心不改。”赤糸,以後這就是你的名言了。已修改。 時間不早, 李瑾月稍晚些時候還要去皇城當值, 沈綏找了件自己的衣服給她換上, 又讓忽陀打了盆水來, 洗淨踩得髒兮兮的雙足,穿好鞋襪, 重新盤好髮髻。聖盃展出一事,她不親自坐鎮不放心, 這一個月, 只能這般精神緊繃, 她每晚也不宿在公主府,只在皇城角樓裡闢出一間禁軍將士值守用的房間來住。沈綏問了她聖盃展出的一些基本情況, 留她用了晚食, 便送她出了門。臨走時,沈綏想起件事,提醒李瑾月道:“公主, 還記得我之前與你提過的楊氏叔姪之事嗎?”“我自是記得,此事後續如何?那賀蘭家可曾找過你們麻煩?”“尚不曾。楊氏叔姪, 目前其實就住在我家中, 賀蘭家暫時尚未找到他們。且因為最近聖盃展出之事, 賀蘭家也不曾再來找過長鳳堂的麻煩。聽說賀蘭家囤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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