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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傷痕,謝崇華一眼就瞧見了,邊進屋邊問道,“你臉上的傷怎麼回事?”“跑商,碰了山賊。”“你信上隻字未提。”陸正禹笑笑,“怎麼?跟五哥翻舊賬?那我問你,你替你舅舅捱了五十大板的事,還有你去河堤掉河裡差點淹死的事,還有領人捉賊受傷的事怎麼信上也從不提?”謝崇華說不過他,笑笑搖頭,“不提了。”“理虧。”陸正禹倒茶給他,俊朗的面頰下添了條三寸長的傷疤,因靠近脖子,比他高的人是瞧不大見的,比他矮的人瞧得清楚,略微可怕,不過他也不在乎,“之前的信你可收到了?”謝崇華問道,“親登朱門的那個?”“嗯。”“收到了,常家已經敗落,姐姐也得了休書。”“我知道。”謝崇華沒有太多意外,只是略微感慨,“果真都是你做的。”換做五年前,好友怎會用那種手段,在好友將人從鹿州大牢贖出來的時候,他就知道陸五哥已不同往昔。今日再見,雖然對自己仍是真摯,只是眼底的神色,卻更加堅毅,更像個大商人了。陸正禹默了片刻,才道,“那你怎麼想,我要娶你姐。”“我不會攔,也攔不住。只是你可還記得青青?”提及常宋的女兒,陸正禹心頭還是像被碎石擊中,“記得。”“那你要不要青青跟著去?”“你姐說要,我就帶她走。她說不要,就不帶了。”陸正禹笑意已斂,聲調已淡,“可是你姐那麼疼她,怎麼可能會不要。”當初他只見過青青一面,還是個襁褓嬰兒,沒有看清楚臉,只知道她抱著她,低眸瞧著襁褓中人時,滿眼憐愛。那一刻他才覺得她不是自己的,這幾年每每想起,都覺嫉妒。嫉妒一個嬰兒,也是奇怪。他拿著茶杯,卻始終忘了喝,“我會認她做女兒,要姓常,隨她;要姓徐,我也無妨。”謝崇華瞧他,“徐?”陸正禹笑道,“六弟,從我為徐老爺披麻戴孝開始,‘陸’這個姓,是再也回不來了。”謝崇華心中感慨,也隨之默然,“那阿芷你要怎麼辦?”“先見見,她肯跟我走,就帶她回去。正尚和正行都很掛念她。”娶了謝嫦娥,接了妹妹回家,那就真的是一家團圓了。他走南闖北四處拓展商路,賺那麼多錢,費了那麼多力氣平定各地掌櫃,不就是為了那一日。可以讓家人無憂一世,否則又有什麼意義。他活著的意義,就是讓家人和在乎的人好好活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