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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了下手腳,順便看向對面,細數了下他在費斯頓身上造成的痕跡,有時候他會覺得男人都是野獸,只要遇到合適的對手就容易被挑起獸性。“不在美國,不在你的職責範圍,你就特別放得開是不是?”雖然不到腰痠背痛的程度,但四肢乏力的感覺就像打了一場惡仗,風展諾瞥了一眼,費斯頓已經穿戴好,在床的另一頭系領帶。“對你我一直很放的開。”戴上手錶,費斯頓的一隻手在扣襯衣袖子上的扣子。“算你會說。”風展諾過去幫忙。這不是假話,費斯頓不是對所有人都會親近的型別,他不像有些人那樣樂於交際,這並不是說他不檀長,而是他完全不樂意,事實上除非必要,他不會浪費時間在不相干的人身上。從衣櫥裡抽出一條領帶在身上比了比,沒有把隨身衣物帶來,他穿了費斯頓的,尺寸相差不多,假如是休閒款的西裝就更不存在不合身的問題,反正不是第一次混穿對方的衣物,早就駕輕就熟。“出去的時候小心,這家酒店有不少上流社會的閒人,他們會認出你,記住你現在的身份,男爵大人。”費斯頓洗漱完出來,在盥洗室門口打量著門口這位衣冠楚楚的殺手。風展諾很適合穿淺色的外套,貴族的風流倜儻、貴公子的自命不凡,那些明顯的特徵,當他願意展現的時候,這些閃光點在他身上隨處可見。深色也很不錯,就像他身上那件,內斂又純粹的黑,一些墨藍色的條紋,微微泛金的髮色襯出那雙海藍色的彷彿隨時準備令人沉溺的眼睛。除了吸引他人目光,他也可以是一個窮困潦倒的藝術家,一個沒有人願意多看一眼的醉鬼,上帝一定偏愛他太多,才會引起魔鬼的興趣,令這樣的一個人成為一個殺手。風展諾在系領結,鏡子裡突然看見費斯頓站在身後,腰部貼上一雙手掌,他被按在洗手檯邊上,“你瘋了……還想來一場?”“不,你係你的,我在等早餐。”脖子上不斷被淺淺的吻佔據,當關系加深,除了吵架的次數多了,還有些親密的小動作也多了起來,費斯頓的話令他無語的挑了個眉。計劃時間是下午一點,但他們還有其他事要做,按照計劃,必須提早出門。吃完酒店送上來的早餐,費斯頓恢復到了工作狀態,風展諾喜歡挑釁這種狀態下的費斯頓,“看你臉上這種精英式的表情,一定想不到你半小時前在做什麼。”“精英式?那是什麼表情?”費斯頓不知道他在風展諾眼裡是什麼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