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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說:“我是商學院的,你跟我碰不到。”張蒙說:“我就說著玩,你還當真?”我說:“你有什麼要幫忙的,找我。”張蒙就笑,道:“行吧,你有時間幫我看店就行了。”不過張蒙還真沒打算混事,好幾次我都在自習室看見他。他趴在桌子上,還戴了一副眼鏡,看起來更像是書生,不過他在社會打磨這麼多年,身上早沒有大學生的那種純真,一眼就能辨別出來。所有人都在慢慢變化,所有事都在向好的方面發展。當我不經意看看日曆的時候,才驚訝地發現現在離我前世死去的時候正好相差兩年。時間過得太快,我幾乎已經忘記了,我是死過一次的人。孟穹也想買一家店。他似乎沾了張蒙的好運氣,短短几年賺的也不少,口袋中一有閒錢就想擴大經營範圍。和我商量之後,他選了一家剛要建造的百貨商場,店鋪就在剛進門的一樓,地理位置很好,不過花了不少錢,流動資金一時很是緊張。這時候幾乎就要到北京房價的巔峰了,有人願意出兩百六十萬買孟穹的樓房。考慮到日後泡沫房價的風險,我和孟穹把樓房賣了,買了一棟遠離城市的小別墅,平米很大,就是交通不算便利。研一寒假的時候我考了車本,張蒙還驚訝了一陣,他說他還以為我害怕開車。我確實害怕開車,那是前世留下的陰影,每當我過十字路口的時候心臟就會‘怦怦’狂跳,可不能因噎廢食,我和孟穹總要有人會開車。張蒙出了錢,給我買了一輛車,我很驚訝地看著他,說:“我以後會自己買。”張蒙就吸菸,一邊吸菸一邊眯著眼睛看我,最後揉了揉我的頭,說:“你小子,就不會說一句謝謝嗎?”張蒙對我好,非常好,在我最艱難的那段時候,如果沒有張蒙的資助,我可能真的走不下來。我總是會想起那天我決定要去加工市場的時候,那時候我為什麼會這麼幸運,走到了張蒙的店裡。很快就開學,我升入了研究生二年級,趙耳朵讀大二,在本校軍訓。我們學校軍訓比較嚴格,都是統一服裝,趙耳朵的皮靴非常不合腳, 求婚新開的那家店和其他店都是一樣的名字,那是一個生僻的英文單詞,我都不認識。一開始我以為他是為了吸引那些喜歡英倫風的小女孩,才故意起了這麼個生僻的名字。後來發現不對了,因為每次設計牌子的時候孟穹都會非常認真,他會仔細挑選字型,然後選擇顏色,質量要求很高,一點都不含糊。最後我查了查詞典,才知道那個花體寫出來的‘phosphor’是啟明星的意思。研二下半學期,我們學校附屬的醫院接收了一位特殊的病人。她的特殊在於,我們都認識她。那位病人名叫‘餘之軒’,和我是初中同學——現在是趙耳朵的女朋友。她得了血癌,也就是日常說的白血病。餘之軒在上體育課的時候突然暈倒,然後流血不止,被送到醫院的時候已經深度昏迷,幾乎有生命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