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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瑟並未注意別人,她像是一匹脫了韁的野馬,沿路逛了幾個店鋪,最終一頭扎進了一戶酒家。這戶店家的主人乃是一對虎妖夫妻,不僅生得膀大腰圓,各自腦門頂上還都有一個“王”字。眼見寧瑟進門,那丈夫趕忙招呼道:“客官可是來買酒的?”“對!”寧瑟從袖中掏出天界的銀元,分外開心道:“六兩酒,裝壺帶走。”那虎妖妻子拽了青篾竹筒,手法熟練地盛滿了酒,然而伸手過來拿銀元時,卻是驀地一頓,“這是天界的銀元,可以值十斤酒,客官給多了。”寧瑟直接端過酒筒,一手將酒筒揣在懷中,豪爽又闊氣道:“今天我夫君進門,所以很高興,錢不用找了。”那虎妖妻子瞧了清岑一眼,並未留意他周身有仙氣,只是見他外貌幾乎沒有瑕疵,遠非正常人能長成的水平,有點疑心他是不是畫技卓絕的畫皮鬼,面上仍然喜氣洋洋道:“恭喜恭喜!客官的夫君和您真是相配!”話音落罷,桌子底下鑽出一隻小老虎,落爪時一個不穩,從臺階上滾了下來,像是一個黃黑間雜的圓球,剛好滾到寧瑟的腳邊。那虎妖妻子拿布巾擦了擦手,正欲繞到前面來找兒子,就發現她兒子被寧瑟抱了起來。清岑不太喜歡寧瑟抱著除他以外的任何東西,所以伸手將那隻小老虎拎了起來,又因為拎的是老虎脖子後面的皮毛,那小老虎幾乎沒有什麼感覺。“他喝多了。”寧瑟輕抽一口氣,湊近幾分道:“眼睛都睜不開了。”虎妖丈夫抬手接過兒子,有些不好意思道:“這小子打從滿月起,就經常偷喝我放在臥房裡的酒,幾罈老酒都被他喝光了,養兒子真是麻煩。”寧瑟“哈哈哈哈哈”地笑了一聲,牽著清岑繼續往前走。路旁燈火通明,還擺了幾盆凌霄花,映著澄澈的光暈,顯得花盞煞是好看。寧瑟開啟手裡的酒筒,仰頭悶了一口,悶完後讚歎不已:“真的很好喝啊,果然冥界的好東西也多。”那家店鋪做的是回頭客生意,釀出的醬香酒不僅馥郁,酒味也很甘辣醇厚,口感和天界的酒不盡相同。寧瑟連著喝了幾次,酒勁和膽子一齊上來,眼前景物都變得朦朧,她在人來人往的大街上駐足,一手搭上清岑的肩膀,仰臉親了親他的脖頸。近旁路人紛紛停步。冥界的酒極易上頭,寧瑟從前沒有喝過,今次猛地灌了幾大口,竟然有點喝醉了。清岑將寧瑟扶穩,接著問她道:“你還能站直麼?”“怎麼不能!”寧瑟響亮應話。為了讓清岑相信她不僅能站直,沒有喝醉,還能活蹦亂跳,她抱著酒筒就往前面跑。長街拐角處有個糕點鋪,店家急著回去吃晚飯,此時快要打烊了,寧瑟奔著那鋪子跑來,店主滿心以為要接最後一單,還沒說話迎客,就聽寧瑟道:“來,給我下個蛋。”店主張大了嘴,以為眼前的美人著了瘋魔。因為做糕點要用雞蛋,所以鋪子的後院裡養了幾隻蘆花雞,寧瑟話音剛落,院子裡傳來一陣“咯咯噠”的聲音,那店主後知後覺地轉過頭,只見所有蘆花雞都朝這裡奔了過來。七八隻母雞一字排開,“咯咯噠”的聲音不絕於耳,待到它們羞澀地移開爪子,每隻母雞的身下都臥出了一枚雞蛋。店主瞠目結舌地看著寧瑟,滿心以為自己遇到了一隻母雞精,正因為她是一隻母雞精,所以才能如此駕輕就熟地操控同類。寧瑟面露滿意的微笑,從袖中掏出銀元遞給了店主,又蹲下來把雞蛋揣進兜裡,轉身時剛好撞上了清岑。她雖然有點暈,口齒還算清晰:“我給你做酒釀雞蛋羹,聽說這是凡界的名點,又甜又好吃。”額頭抵上清岑的手臂,她又自言自語道:“不過肯定沒有桃酥仙果好吃,可惜這裡沒有賣,我明天再去街上買……”清岑見她胡言亂語,心中有些好笑,“怎麼突然想到這些?”寧瑟揣著雞蛋,振振有詞地應道:“我問過掌門仙尊,他說你小的時候,最喜歡吃的東西就是甜羹。” 漫爾清岑幼時在陌涼雲洲長大,後來又去了崑崙之巔學道修法,崑崙之巔的掌門仙尊收他為徒,和其他仙尊一起不遺餘力地教導他。他年紀還小的時候,在修法一途上極為刻苦用功,每天至多睡三個時辰,從早到晚都有繁重的任務。崑崙之巔的藏書浩如煙海,清岑的父親還給他留下了不少手札,他有時會覺得這些東西一輩子都看不完,所以只能更加珍惜光陰,也更加勤奮努力,經常到了廢寢忘食的地步。後來他的法力臨近巔峰之境,幾乎不再需要進食,而今數千年已過,他其實不太記得自己從前喜歡吃什麼。不過掌門仙尊似乎還記得,而寧瑟對清岑的一切都很上心,於是曾經孜孜不倦地求教於掌門仙尊,將清岑的喜好刨根問底。即便現在喝醉了酒,她連細節都記得很清楚:“湯羹裡的糖不能放多了,最好再加一點蜂蜜,據說你小的時候偏愛甜食,從不吃有一點酸的仙果。”言罷,她還打了一個酒嗝。清岑從寧瑟手中接過裝酒的竹筒,繼而握上她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