聞而來學校要求說法的,但是他們的確沒有聽過自己的孩子在學校有發生什麼事情,重要的是他們中也有帶孩子體檢的,體檢報告上可是一切正常。至於那些離校或退學的學員及家長,儘管他們對學校有這樣或那樣的抱怨,但是在性暴力或性|交易方面,他們的確沒有看到過也沒有聽說過。有了第二期報告的出爐,很多人開始質疑起《八卦週刊》報道里的所謂“學員”及“隱退偶像”到底是不是真的。在輿論的壓力下,警方和地檢所也進駐了《八卦週刊》的出版社,要求他們提供認證的真實姓名,他們將聯絡這些人進行取證。原本一些反對李瑋的人巴不得《八卦週刊》馬上配合警方調查,這樣就有真正的證據出來打李瑋的臉。可是《八卦週刊》的律師以“言論自由”為由拒絕了警方的調查,《八卦週刊》方面認為他們有義務保護新聞來源以及捍衛這些人的言論自由。為了讓《八卦週刊》交出這些人的名字,《八卦週刊》和地檢所對簿公堂。《八卦週刊》的遮遮掩掩讓起初跳腳跳得非常起勁的人也察覺到一絲危險的氣息,部分膽子不大的人已經開始在網路上刪除自己針對李瑋的言論。畢竟這群人都知道李瑋可不是什麼“大方”的人,人家可是出了名的“得理不饒人”。一旦這次《八卦週刊》的報道被坐實是“造謠”,那麼他們這些“傳謠”的人少不得要被警方問詢。警方和檢察官一般不會為難他們,但是李瑋可沒有那麼好心了。李瑋針對網路上的不負責言論可是真捨得打官司的,好幾個知名自媒體就是因為無法賠償李瑋的天價索賠而不得不選擇向銀行申請個人破產。個人破產一旦被批准,那麼在償還完所有債務之前,個人是不能買房買車和旅遊的,甚至自己的賬戶也要被銀行託管,每一筆收入都要被銀行抽走一部分還款,可謂是“生不如死”。《八卦週刊》和地檢所的官司很快就被法院宣判了,法院認為《八卦週刊》報道的新聞來源有“毀謗”嫌疑,因此不受“言論自由”的保護,故要求《八卦週刊》交出這些人的真實姓名和聯絡方式。不過法院在判決書裡又追加了一條內容,如果最終調查結果不是“毀謗”且相關當事人為未成年人的話,那麼警方和檢方有義務為這些人保密並封存調查檔案。有了法院的命令之後,《八卦週刊》被迫向檢方提供了他們的人證名單,而東海檢方和警方也在第一時間傳召了他們。在聯合調查組還在撰寫最終調查報告的時候,東海檢方和警方就聯合爆出了一個超級大新聞。在東海檢方和警方的案件說明會上,他們向記者表示,《八卦週刊》就李瑋的“性侵未成年案”相關報道存在著嚴重失實,並且有造謠和毀謗的嫌疑。理由是《八卦週刊》所提供的人證經過調查之後居然和麒麟集團以及夢工廠集團毫無關係,他們根本沒有接觸過李瑋。而且最讓警方和檢方感到無語的是,這些人壓根都不是麒麟藝校的學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