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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她忽然想起周寧倒是有點喜歡說話帶個髒字,而且使用這個字的頻率很高。結婚前,楊紅沒怎麼注意到他這個習慣。一來因為周寧正在熱戀之中,對自己的期待值也比較高,身不由己地就想把自己造就成個脫離了低階趣味的人;二來因為還沒領結婚證,怎麼樣都覺得像是沒轉正的學徒工一樣,總想在老闆面前留下個兢兢業業的印象,腦子裡那根弦就繃得比較緊,嘴上也就多個崗哨。那時不要說是指代那個部位的字,就連與那個部位相鄰地區的詞都從他口中消失了。明明是肚子疼,說出來就成了&ldo;胃疼&rdo;。其實那時即便偶爾疏忽,用了那個字,楊紅也不會注意,因為楊紅自己也處在熱戀之中,腦子也是暈暈乎乎的,而且楊紅跟周寧的老家隔山隔水,兩個人的家鄉話完全像兩種不同的語言一樣,指代那個部位的當然是完全不同的名詞。周寧的那個&tis;字,對楊紅來說完全是個生詞,恐怕查字典都查不出來,即使查出來也沒那個釋義。結婚後,周寧就有點大意了。千不該,萬不該,就不該把這個字在他家鄉話中的字義告訴楊紅。楊紅知道了這個字的含義後,覺得很刺耳。為此,兩口子經常發生口角。後來經周寧賭咒發誓地解釋,尤其是楊紅到他老家去過了幾次,親耳聽到那裡的人講話,才知道周寧說的基本屬實。周寧在那個鎮上頗有名氣,雖然鎮上也不乏出了大學生的家庭,但娶了博士做老婆的,他還是頭一個。而且老婆還是黨委書記,小鎮的人不管你是院黨委書記,還是校黨委書記,是正書記,還是副書記,一律稱之為&ldo;大學的書記&rdo;。每次一聽說周家的老二帶老婆回家探親來了,鎮上相干不相干的人就會跑來坐一陣兒,閒聊聊,看看城裡媳婦的模樣。如果是暑假高考之後,就有絡繹不絕的人,提著禮物,來求大學的書記把自家的子女招到h大去。周寧一般還是很考慮楊紅的難處的,能拒絕的就拒絕了。不過有時來求他的是自家的親戚,或是熟得不能再熟的朋友,被人灌幾杯汾酒或者是茅臺,就一口應承下來。趁著酒興,就大著膽子把自己的應承告訴楊紅,弄得楊紅十分為難。開後門招這個學生吧,違背政策,整起風來,吃不了兜著走。而且自己權力有限,不像鎮上人想的那樣:既然是大學的書記,在自己的大學還不是一手遮天?想招誰就招誰,你說不行,肯定是嫌禮物送得太少,或者是交情不夠。所以搞到最後,楊紅就怕跟周寧回老家,能拖就拖,能推就推。周寧說她是厭惡他的家鄉,嫌他是鄉下人,在他的親戚朋友面前擺架子,存心讓他丟臉。楊紅說他一回老家就是菸酒牌,還拉扯來一大堆人情後門,害她違法亂紀。起先兩個人都怕家人知道,所以就折中,哪個的老家都不去,就待在h市。吵到後來,就有點顧不上家醜不可外揚的古訓。有一次,周寧竟然丟下懷孕的楊紅,一個人跑回老家去了。5&ldo;看你那個樣子,還在恨彼得啊?&rdo;特蕾西見楊紅怔在那裡,以為她還在為新東方的事生氣,就笑著說,&ldo;難怪有人說無情才是真豪傑,原來仇恨就是力量。&rdo;特蕾西見楊紅嘴張了張,好像要解釋的樣子,也不給她cha嘴的機會,繼續發揮自己的理論,&ldo;就因為你恨他,你對他才有免疫力。不像別的女孩,第一天就被他電倒,成了他的扇子。你知不知道那個薩曼莎?她可不是一般的扇子,可以稱得上是鐵扇公主級的。彼得到哪裡開班,她就扇到哪裡聽課。上個月彼得去了美國,聽說薩曼莎就扇到美國去了。&rdo;楊紅覺得特蕾西說的話,有點像託福聽力考試的那些段落,那裡面一個一個的詞,似乎都不是生詞,聽的時候以為個個都聽懂了,但回頭來想整個段落的意思,卻發現自己一點都沒聽懂。聽力老師總說不要為了一兩個詞在那裡流連忘返,你把一段話當作整體聽完了,那一兩個不懂的詞在上下文裡面,自然就好懂了。但對楊紅來說,如果有那麼一兩個關鍵詞不懂,整個一段就全部泡湯了。像特蕾西的這段話,&ldo;免疫力&rdo;是耳熟能詳;&ldo;什麼什麼就是力量&rdo;更是個天天講的句型;&ldo;無情才是真豪傑&rdo;,好像是魯迅的名言,又好像不是。是不是無所謂,聽得懂就是了。但就因為她不懂那個&ldo;扇子&rdo;什麼的,這一段話就把她聽得一頭霧水,最後只記住了一點:朱彼得和薩曼莎到美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