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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走。至於元清的質問,邵敏倒是能理解他的心情。古代有“父母在,不遠遊”的說法,但是到了現代,孩子大了還跟父母在一起,那才真的不可理喻。所以邵敏認為,等孩子能獨立生活了,離開他是很正常的。而元清卻覺得這是一種背叛和拋棄。邵敏對上他的目光,心裡不由就軟了下來,“我自然是要跟著你的。若你願意帶上它,我便不把它丟掉了。”元清眨了眨眼 睛,背過身去一個人慪氣。邵敏頭大不已,只知道以後還有得要磨合。帖木兒家的獒王已到了年紀,這胎只生下四隻崽子,哺乳了半個月,獒王先力竭死去。帖木兒自己留了一隻幼崽,另外三隻送了朋友。他手下有個叫博術的,去年隨他去延州,不幸死在那裡。博術有兩個老婆,一個兒子。兒子名叫伯顏,不幸是庶出,又跛了腳,不能繼承家業。按著希提風俗,他家裡財產並女人一併歸了他的弟弟。按說伯顏也該歸他弟弟撫養。但在希提這種地方,男兒不能馳騁疆場,便跟女子無異。伯顏雖名義上有個叔父,實際上頓不接下頓,過得跟奴隸一般。敘倫記著博術的死,見著伯顏在外面遊蕩,便送了他只幼獒。邵敏抱回家的那隻,便是伯顏的。第二日,元清被敘倫請了去喝酒。邵敏餵飽了小黑,才備好木筆和膠板,便聽到敲門聲。伯顏只有十二歲,卻已經到了邵敏胸口,又瘦又高,竹竿似的見風倒。他身上袍子髒兮兮的,帶了些悶臭的羊圈味道。手上黢黑皸裂,爪子一般。但邵敏首先注意到的,卻是他嘴角的淤青。將他讓進屋裡,捧上一碗熱羊奶,用希提語問道:“你臉上怎麼了?”伯顏喝奶略有些急,答話卻懶洋洋的,“我把大汗賞的東西送了你,博忽知道了,就揍了我一頓。”博忽便是他的叔叔。邵敏在希提住了兩個多月,早知道伯顏的情況,卻沒想到他把自己的狗送人也會捱打——她當然不知道自己抱回來的是隻獒王崽,更不清楚伯顏的東西按規矩是屬於博忽的。但邵敏倒是想到,博忽既然打了他,想必也不會給他吃早飯,便去熱了些奶羹,攪在冷粥裡端上來,道:“先吃些東西吧。”伯顏明明已經開始流口水,卻還是懶洋洋的搖頭,道:“不用了,教我寫字吧。”——他昨天把幼崽送給邵敏時,提了這個條件。邵敏說:“你不吃東西,怎麼能好好學字?我是你的老師,你要聽我的。”伯顏挑著細長的眼睛笑了笑,“若我不是個跛子,你一個女人也想給我當老師?”邵敏直接把木勺子捅到他嘴裡,“我是個女人,也是你的老師。你既拜了個女人為師,就別再囉嗦。”伯顏撇了撇嘴,沒有再反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