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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部分

!……”李斯拼盡全力吼了一聲。

“便是做鬼,你也不是老夫對手。”趙高又是淡淡一笑,“李斯,你做過廷尉,老夫今日教你五刑具備的滋味。”

“趙高禽獸!非人類也!……”李斯已經沒有聲息了。

隨著閻樂手中的令旗劈下,一場亙古未聞的五刑殺人開始了。所謂五刑,是以五種最具侮辱性的刑罰殺人。五刑之一是墨刑,亦即黥刑,也就是給人犯兩頰烙出字印;五刑之二是劓刑,割掉鼻子;五刑之三是腓刑,砍斷雙足;五刑之四是宮刑,割去生殖器;五刑之末是腰斬,將人犯攔腰砍斷為兩截……五種侮辱性刑罰一一施行,連觀刑的“黔首”老世族們都大為震駭,人人垂首默然,刑場靜如死谷……正當李斯被腰斬之際,天空一聲驚雷一道閃電,大雨滂沱而下,雨水帶著李氏族人的鮮血嘩啦啦流淌,茫茫渭水頓時血浪翻滾。驚雷閃電之中,趙高面前的大案咔嚓炸開烈焰飛騰,刑場頓時大亂了……

公元前208年酷熱的伏暑天,李斯就這樣走了。

李斯被昔日同謀者以匪夷所思的險惡手段所陷害,牢獄中備受蹂躪摧殘,刑場中備受侮辱酷刑,其死之慘烈史所罕見,直令人不忍卒說。察李斯一生,功業也煌煌,罪責也彰彰。李斯是締造大秦帝國的首席功臣,也是毀滅大秦帝國的第一罪人。蓋棺論定,李斯是中國歷史長河中絕無僅有的一個功罪同樣巨大的政治家。李斯的文明功業如泰山不朽,李斯的亡秦罪責負鐵鑄惡名。李斯是中國歷史上最具悲劇性格的政治家。其悲劇根基,在於其天賦精神的兩重性:既奉烈烈大爭之信念,又埋幽幽性惡之私慾。遇始皇帝此等心志強毅雄才大略之君主,李斯的大爭信念與法家才具,得以淋漓盡致之揮灑。失去始皇帝而猝遇歷史劇烈轉折之險關,須得李斯自家把握自家時,李斯的政治判斷中便自覺不自覺地滲進了私慾。此等揮之不去且越來越重的私慾,使李斯一次又一次失去了自我校正的機會,也使李斯蒙受了一次又一次非人的侮辱。

真正的悲劇在於:寸心煎熬之下,李斯終未能恢復法家名士當有的烈烈雄風,而對下作昏聵的君主始終存有無盡的奢望,對奸險陰毒的兇徒始終沒有清醒的決斷,以致最終以最屈辱的非刑被殺戮。無論是以當時的潮流精神,還是以普世的歷史價值觀,李斯都沒能做到馮去疾馮劫那般以生命的最後閃光維護了人生的尊嚴。作為大政治家的正義原則,作為奮爭者的性惡底蘊,並存於李斯一身,最終淹沒了李斯為之奮爭的帝國大業,也留下了放行陰謀並與之同流合汙的劣跡,更屈辱地毀滅了自己生命。此,李斯之悲劇所在也。

李斯是政治家的前車之鑑,也是所有奮爭者的一面鏡子。

在《史記·李斯列傳》之後,太史公有一則獨特的評判:“李斯以閭閻(平民)歷諸侯,人事秦,因以瑕釁,以輔始皇,卒成帝業,斯為三公,可謂尊用矣!斯知六藝之歸,不務明政以補主上之缺;持爵祿之重,阿順苟合,嚴威酷刑;聽高邪說,廢嫡立庶。諸侯已畔,斯乃欲諫爭,不亦末乎!人皆以斯極忠,而被五刑死。察其本,乃與俗議之異。不然,斯之功且與周、召列矣!”

列位看官留意,太史公評判有三層意思,獨特處在最後:其一,簡說了李斯的功業人生;其二,指出了李斯所犯的諸般過失,以及最後的徒然作為:“諸侯已畔,乃欲諫爭,不亦末乎!”(天下大亂之時,李斯才想到強力諫爭,不是晚了麼!)最後,太史公指出了一個普遍誤解,“人皆以斯極忠”。顯然,太史公不贊同以李斯為“極忠”之臣的評判。經過對李斯的根本性考察,太史公表示自己與俗議是不同的,明白表示:如果說李斯沒有末期罪責,那李斯的歷史地位便可與周公、召公並列了。也就是說,至少在西漢之世,普遍的看法還是將李斯做忠臣對待,對李斯的五刑慘死是深為痛惜的。《漢書·鄒陽傳》記載鄒陽評價雲:“李斯竭忠,胡亥極刑。”《史記·蕭相國世家》記載漢高祖劉邦評價雲:“吾聞李斯相秦皇帝,有善歸主,有惡自與。”《鹽鐵論·毀學篇》記載桑弘羊評價雲:“……李斯入秦,遂取三公,據萬乘之權,以制海內;功侔伊望,名巨泰山。”司馬遷首次認定,凡此等等單說一面之詞的評判,都是“俗議”。這種認定,實際是將李斯做了兩重人物對待,而不將其作為傳統意義上的忠臣對待,但也沒有否定李斯的前期功績。可以說,在司馬遷對帝國君臣的種種評判中,對李斯之評論最為客觀公正。

四、趙高野心昭彰 胡亥做夢也沒想到自己的結局

李斯死了,趙高驟然膨脹了。

在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