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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部分

故而寧願一劍刎頸。而目下這種頻頻榜掠,對於李斯這個畢生受人景仰的國家勳臣,無異於最下作的痛苦羞辱。

然則,李斯終究有李斯的特異之處。這一特異,便是面臨此等下作侮辱,反倒奇蹟般地激發出李斯少年時期的市井本性——你打我麼,我不怕!你想叫我不堪受辱而死麼,我偏不死!非但不死,我還要辯冤!當然,終究很難說清其中緣由,總歸是榜掠李斯“千餘”次,而李斯竟奇蹟般地活了下來,雖不勝苦痛,終究認了罪,然卻以奇特的認罪方式堅執地為自己辯冤。

記不清幾多次的榜掠之後,有一日的勘審官自稱是謁者署巡視國獄,詢問李斯可有認罪書上達皇帝?李斯身為丞相,自然清楚這謁者署是職司各種公文傳遞兼領巡視治情的官署,雖非九卿重臣,卻可直達皇帝書房。於是,一聞問訊,李斯便點頭道:“足下稍待。筆墨白帛。”那個謁者很是欣然,立即吩咐隨從拿來了筆墨白帛。李斯略一思忖,提筆寫去,便留下了一件中國歷史上最為奇特的認罪書:

臣為丞相,治民三十餘年,素有大罪矣!先王之時,秦地不過千里,兵數十萬而已。臣盡薄材,謹奉法令,陰行謀臣,資之金玉,使遊說諸侯;又內修兵甲,飾政教,官鬥士,尊功臣,盛其爵祿;故,終以脅韓弱魏,破燕趙,夷齊楚,卒兼六國,虜其王,立秦為天子。此,臣罪一矣!地非不廣,又北逐胡貉,南定百越,以見秦之強。此,臣罪二矣!尊大臣,盛其爵位,以固其親。此,臣罪三矣!立社稷,修宗廟,以明主之賢。此,臣罪四矣!更剋畫,平鬥斛度量,文章布之天下,以樹秦之名。此,臣罪五矣!治馳道,興遊觀,以見主之得意。此,臣罪六矣!緩刑罰,薄賦斂,以遂主得眾之心,萬民戴主,死而不忘。此,臣罪七矣!若斯之為臣者,罪足以死,固久矣!上幸盡其能力,乃得至今,願陛下察之!

“這,這也算得認罪書?”

此番喬裝謁者的勘審官秉性迂闊,對李斯此等認罪之法大為不解,可又不敢不原件帶回呈給了趙高。趙高接過白帛抖開瀏覽了一遍,嘴角一抽冷冷道:“此等小伎倆糊弄老夫,李斯也敢?”一伸手將白帛向書案的硯池中一摁,白帛字跡立即被墨汁淹沒得一團墨黑,“獄中之囚,安得上書!”假謁者恍然大悟,連忙一拱手道:“稟報郎中令,李斯認罪伏法,並無向皇帝上書!”趙高淡淡點頭:“自然如此,用得說麼?”

此後月餘,又是御史、侍中、謁者諸般名目的不斷勘審。李斯只要提起上次的認罪書,或據實辯冤,立即便招來一頓拳腳交加或竹片棍棒橫飛的侮辱性毆打。只要李斯認罪,勘審官便立即下令停止榜掠。如是日久,遍體鱗傷的李斯再也沒有了翻供的心思。趙高看看火候已經到了,便特意晉見胡亥,報說李斯案驗已經初定,請陛下派出特使做最後查勘。胡亥對趙高的忠心大為讚賞,立即煞有介事地派出了御史大夫府的官員做最後勘定。

這一日是六月末,雲陽國獄的大堂依舊是幽暗冰涼。

廳堂中央的大案上橫架著一口尚方金劍,一位高冠中年官員正襟危坐案前。當李斯被新獄吏們強行擺弄著換上了一件乾淨的囚衣被押進來時,中央案側的一名文吏高聲宣呼了一句:“御史中丞奉詔查案,李斯據實辯說——!”李斯頭也沒抬,只木呆呆地默然站立著。中央大案後的官員一拍案道:“李斯,本御史奉皇帝尚方劍查案,但據實辯說無妨。大秦律法,你自熟知,不需本御史一一解說。”

李斯驀然抬頭,眼中星光一閃卻又瞬間熄滅了。李斯分明看到了御史兩側的四名甲士後的那兩排熟悉的榜掠打手,正冷冰冰盯著自己。李斯突覺天旋地轉,直覺棍棒拳腳風雨呼嘯劈頭捶擊四面而來,悶哼一聲便昏厥在地了……片刻醒來,李斯眨了眨乾澀的老眼,還是沒有說話。

“人犯李斯,可有冤情陳說?”堂上又傳來御史官員的問話。

“斯認罪伏法,無冤可陳。”李斯木然地重複著說過無數次的話。

“謀逆之罪,事皆屬實?”

“斯認罪伏法,無冤可陳。”李斯依舊木然地重複著。

“如此,人犯署名供詞。”

在書吏捧來的一方碩大的羊皮紙的空白角落,李斯艱難地寫下了自己的名字。最後一筆搖搖欲下,大筆卻噗地落地,李斯頹然昏厥了過去……

李斯不知道,這位御史中丞是唯一一個真正勘審案件的執法官員,於是便錯過了這唯一的一次辯冤機會。然則,這樣的偶然不具有歷史轉折之可能點的意義。即或李斯辯冤了,即或胡亥知道了,李斯的命運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