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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部分

嗎?”秀才可真怕他說得出,做得到。於是苦苦哀求:“那你就吩咐吧,要我怎麼都行。”

李小龍怒目而視威逼道:“好的,那你就招認出來,是誰花了兩萬元叫你這樣寫的?說出來饒你不死!”秀才一聽,這可真大離譜了,兩萬元?有這麼值錢的文章嗎?再一想,方始恍然大悟:只要胡亂扯出羅維或鄒文懷的名字,也許就可以跳出龍潭虎穴,但可惜的是他又不能那麼說,因為根本是沒影兒的事啊!

秀才“就是個泥人兒,也還有三分土性子”,於是把心一橫,拼著挨他幾拳,乾脆說道:“我沒話可說,你要打,就請動手吧!”說也奇怪,李小龍立刻轉身,對鄒文懷喝道:“叫他滾,我不要看見他!滾,滾,滾!”

秀才好像聽到了皇恩大赦,三腳兩步,跳出門外,急急如喪家之犬,忙忙似漏網之魚。

事後,梁風向秀才溫語壓驚,秀才搖頭苦笑道:“我倒沒什麼,但此人情形不大正常,恐怕壽命有限,你們倒要多多留意才好。”沒想到秀才這一句話不幸言中,李小龍果然在不久便撒手塵世,這可真是天意如此,無可挽回了。

鄒文懷本著“家醜不可外揚”的信條,凡不利於李小龍的事皆捂得死死的,公司員工亦皆如此,只在內部議論,不向外界言傳。否則,“李三腳”的諸多笑話,又要被記者們拿去,當醜聞在報上大肆渲染。

1973年,是李小龍與新聞界齟齬頗多的一年。這以前,李小龍架子雖大,仍可接近,他興致來時,還會與記者拉手拍肩,親若手足。如今,李小龍呈現在記者面前的形象,用一位記者的話說是“與你結下八世深仇的猙獰面孔”。

有一次,李小龍在公眾場合露面,時間大概是《龍爭虎鬥》即將開鏡之時。李小龍是個風頭人物,數十個記者將他團團圍住採訪拍照。李小龍曾因這種場面而出盡風頭,此刻卻把臉一沉,厲聲叱道:“你們不要拍了,你們已拍了幾千張!”

記者豈會聽他這一套,採訪拍照是他們的職責,豈有見新聞人物不拍之理,照拍不誤。李小龍火了,動作之快,匪夷所思,只聽吧嗒一響,一攝影記者的相機給他打落在地。

眾人譁然:“李三腳”真是蠻橫無禮!記者也都不是吃素的,此刻正愁逮不住新聞不好回報館交差,這正是頭號新聞。大報小報把“李三腳”這一“辣手”一登,氣得李小龍暴跳如雷。報紙刊物這般多,他不知該找哪家興師問罪才好。

又有一次,確切的時間是這年暮春,李小龍以刀威脅羅維,羅維報警的當天晚上。李小龍按照預先的約定,出席了無線電視“歡樂今宵”專題節目。席間,李小龍心頭對羅維之怨恨還未渲洩乾淨,當主持人何守信採訪他時,他不指名不道姓,悻悻譴責起羅維來。電視觀眾皆莫名其妙,只有圈中的人知其奧妙。

李小龍的意思是他寬宏大量,否則他稍稍動武,羅維老頭子便會粉身碎骨。為了證實他的話當真,他便拿何守信當靶子,以試身手。於是電視螢幕上就出現駭人的一幕:李小龍對著觀眾戟指蹦跳,突然間他手肘一撞,何守信果然不堪一擊地倒在沙發之上。

李小龍這一表演,不僅是對新聞界的公然冒犯,還是對當時正在實施的“全港反暴力運動”的嚴重挑釁。影迷深表失望,港民紛紛不滿,輿論界更是異口同聲指責他的錯誤。香港《快報》借一影迷的話怒斥李小龍:“我們鄙棄狂妄自大的英雄主義!”

你不恭,我便不敬——這就是當時香港新聞界對李小龍的態度。

其實,李小龍根本無意冒犯新聞界,更無張揚暴力的“歹念”。他沒有向任何一個人動武的企圖,就是對他視為大仇人的羅維亦是如此。但他無法控制自己,他也不明白他怎會做下這等授人於柄的“蠢事”。

李小龍每每做錯了事後都悔恨不已。據追隨李小龍20年的曾任李小龍家管家兼廚師的胡生回憶,李小龍死前最憤怒、最懺悔之事,是一日下午,他挾著一大疊本港的報刊,怒氣衝衝回家,越看越冒火,用雙手捶頭。

胡生過去安慰,並問其故,才知那天因羅維報警,晚上應邀上了無線電視,一時不冷靜,無意之中撞倒何守信。現在,報刊卻利用港府“反暴力運動”大做文章,他成了港人的眾矢之的,真是冤哉枉也。

胡生說當時李小龍悔恨不迭,捏著報紙長久地喃喃自語,說:“我不該受人利用……”

然而,李小龍卻不在公眾場合流露出他知錯悔恨之意,更不會公開道歉。下一次見到記者,仍是一副不共戴天的怒容。香港的新聞界競爭激烈,常常互為冤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