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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部分

,沒有任何抓拿,也沒有辦法去多想,總之就是大腦一片空白。後來4點鐘的時候,讓老子在一個檔案上簽字。我一看:《刑事拘留通知書》,上面寫的案由:包庇。當時我還根本不知道這個“刑事拘留”意味著什麼,就傻乎乎的簽了字。因為我從上大學開始就知道一個在中國生存的常識:不要和公+安做對。

然後又簽了一個物品寄壓清單一類的單子(就是我兜裡的東西),接著被帶上手銬,下樓,上車,我才發現這個地方有點像是玉林北路的人和賓館(但是不確定,有點記不清楚了,因為在那之前從來沒有到這個地方來過)。警車是一輛桑塔納,向著東南方向開去。我不知道要去哪裡,腦子裡完全空白。在路上我小心翼翼的問了一句旁邊的警察“去哪?”警察面無表情“到了就曉的了!”

車子進了東南的海椒市,東轉西轉,在蓮花村附近停了,下車。我站在一個武警站崗的大鐵門前,上面掛著牌子“成都市第二看守所”。送我來的警察把我手銬取掉了,然後對我說“對到武警大聲喊報告”。我喊了一聲“報告”,武警大喝一聲“#¥%#¥%#¥%!”,不知道是哪個地方的方言,老子根本就沒聽懂。旁邊的警察有點急了,對我喊“大聲點!你娃瓜的嗦?”我趕忙對著武警大喊一聲“報告!!”武警頭一偏,示意我們進去。

警察把我帶到裡面院壩,又是一個武警站崗的鐵門,鐵門對著的一邊是一間一間的沒有門的小房間(後來知道是提訊室)。鐵門旁邊是一個像門市部一樣的小視窗,裡面坐著2個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