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件事情她當然是記得的,只是當時,她完全是出於本能地抓住了距離自己最近的一個人,一片黑暗裡她連對方是男是女都沒有看清楚,只是因為驚惶恐懼到了極點,才會不經大腦說出那些丟臉的話來。
沒有想到……那個人竟然是時硯。
簡直就是難以置信。
一雙眼睛瞪得像兔子一樣看著他,阮之之彷彿一瞬間喪失了語言溝通的能力。時硯也不再說話,氣氛再次陷入沉默。
就這樣一路沉默著走到時硯辦公室,由於是週末,辦公室裡空蕩蕩的,一個人也沒有。
時硯走到飲水機前給她接了杯熱水放在辦公桌上,不放心地叮囑:「我馬上要去監考,大概一個小時後回來,你乖乖呆在這裡等我,如果有事的話立刻給我打電話。」他說完想了想,又補充一句,「左邊抽屜裡有糖,頭暈的話就吃幾顆。」
「好。」怔怔點頭,阮之之現在仍然沒有從剛剛的震驚裡回過神來。
對方卻淡定地彷彿什麼都沒有發生過一樣,神色自若地摸了摸她的頭髮,而後拿了一疊考卷,步伐懶散地走出辦公室。
他似乎很喜歡摸她的頭髮。
阮之之看著他的背影,再一次深深覺得像時硯這樣的男人來當大學教授實在是太可惜了。
一個人在辦公室裡呆坐著實在是很無聊,阮之之一隻手費勁地把手機從包裡拿出來,習慣性地開啟連連看消磨時光。
玩了一會兒之後覺得眼睛有點疼,於是又把手機放下開始發呆。
一顆心在半空中晃啊晃的,就晃到了時硯剛剛說的話上。
如果說……那天在實驗室裡被自己情急之下抓住的人真的是他,那麼他應該是早就知道有阮之之這個人的存在了。
阮之之眯起眼睛,開始仔仔細細地回憶那天發生的事情。
那麼深刻的記憶,就算是時隔多年也無法忘記。
她記得,當時停電之後自己極度恐懼,死死抓住旁邊一個人的手不放,還用帶著哭腔的聲音哀求他不要鬆開自己的手。
當時持續了大概有一個小時,她握著那個人的手不停碎碎念,從自己剛出生時發生的事情一路講到讀大學。包括父母離婚時她的絕望,剛來美國的時候由於人生地不熟被房東欺負,以及,一直默默喜歡李司晨卻得不到回應。
長達二十年的人生,就在那短短一個小時的時間裡,她全部毫無保留地告訴了一個陌生人。
那個人始終沒有開口說一句話,卻也始終都沒有鬆手放開她。
她記得,他的掌心溫熱,手指卻冰涼一片。
最後,燈光終於亮起來,實驗室的大門也被維修工人從外部開啟,阮之之跟著眾人一起歡呼雀躍,欣喜地甚至沒有回過頭看一眼他的樣子,就急急忙忙地跑出去拿手機給李司晨打電話報平安。
思緒陷進早已乾枯發黃的回憶裡,阮之之目光空洞地定格在空氣中的某一點,思緒久久無法平靜。
時硯從一開始就知道她是誰,所以才會一次又一次的幫助她,寬容她,是這樣嗎?
可是從頭到尾,從過去到現在,她好像一直在享受著他的照顧,卻什麼都沒有為他做過。
就這麼神遊天外,良久,阮之之回過神來,覺得有些頭暈。想起時硯臨走時說的話,她低下頭,摸索著開啟了辦公桌右下方的抽屜,裡面果然放著一包拆開了的水果糖。
隨手拿了一顆出來,阮之之把糖紙剝開,剛含進嘴裡就看到抽屜裡面還放著一疊書籤紙。
反正四下無人,她有些好奇地拿出來,發現上面是時硯做的一些摘抄和筆記。
時硯的鋼筆字的確很好,下筆行雲流水,字跡力透紙背,從紙面上透著一股隨心所欲的灑脫感。
阮之之把這張書籤紙舉起來,上面寫著一行英文:had i not seen the sun, i uld have boe the shade
這是美國詩人eily d/ickn所著的一首四行詩歌,如果翻譯成中文的話,意思大概是——
我本可以忍受黑暗,如果我不曾見過陽光。
☆、25c12·創可貼
週末的閒暇時光轉瞬即逝, 很快就到了新的一週,阮之之的手傷已經到了結疤的階段,不需要再包紮, 每次出門之前只要貼上一個創可貼把結疤的地方遮住就好。
週一的早晨,阮之之被鬧鐘聲叫醒,洗漱裝扮好之後拿著包出門趕地鐵上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