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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部分

家見我就笑,厭惡被人稱為“女笑星”。我不願意離自己心中的“大藝術家”目標越走越遠。這樣下去我永遠也別想讓人覺得我“有分量”和“有思想”了。

黃宏說他那4年像個離了婚的單身漢那麼“飄零”。他不停地更換著搭檔,當然,那些小品也不錯。

直到1997年底,我與現在的先生新婚不久,他說:“妮兒,往年都是我在電視裡看你上春晚,你是明星大腕兒,現在你是我老婆了,你也讓我嚐嚐這滋味兒。等年三十兒,我們全家圍著電視看我媳婦兒給全國人民演節目,等你回來吃餃子。”我心裡一暖,很快給黃宏打了個電話:“黃宏,今年我跟你上!”我們一起編排了一個小品《回家》,黃宏在戲裡也管我叫“妮兒”。那是我獻給先生的新年禮物。

第二年,我們還想合作,天天在一起研究弄什麼內容。他每出一個題目,我就反駁,我不大讚同他編小品過於追求“立意”。我認為小品只要能把人逗笑了就算成功,當然,最難的就是把人逗笑。最後,他想出一個點子,演一個修腳踏車的,幫別人給車打氣兒,“氣不足就得打點氣兒,氣太足就得放點氣兒”。我覺得還是同樣的問題——寓意太深,他卻對這創意充滿了信心。於是我對他說:“黃宏,這樣吧,如果你堅持用這個點子,你就和別人演,看能不能透過。如果透過了呢,你們就上,如果通不過,你再回來找我,咱們倆接著琢磨。”當然,這個小品很順利地透過了,他和句號演的,叫《打氣》。我終於放棄了上“春晚”的念頭。

大概離春節還有十幾天的時候,本山打給我一個電話,希望跟我合作。他把“楔子”大概給我講了講,我拍手叫絕。老頭兒老太參加《實話實說》是個好點子,不拘泥於故事,特定的規定情境,有什麼包袱就問什麼問題,而且可以充分展現人物性格。

很快,《昨天,今天,明天》誕生了。一經亮相,戲驚四座,誰看了都說好。但我笑不起來,因為我發現黃宏不理我了。

如果說那4年我們倆像“離婚”,那我跟本山的合作在他看來,大概像眼瞅著自己的老婆嫁給了自己的朋友,並且人人都夸人家倆過得好。

雖然我並不覺得做錯了什麼,但心裡還是有些內疚。畢竟快10年了,太多的記憶,太多的情感,我們倆情同手足,常常形影不離。

但是很快,我的內疚隨著他一次次對我的“視而不見”消失得無影無蹤。再很快,我的歉意就被怨恨代替了。

“你有什麼了不起?”我常常想,“我又沒賣給你。”

“是你先和別人演的,憑什麼我不能和其他人合作?”我越想越氣,也開始用“冷酷”回敬他。

到了年三十兒晚上,所有演員都在演播室二樓的咖啡廳等著上場。工作人員通知我節目快到了,我就順著樓梯往下走,正好迎面撞上黃宏沿樓梯上來。

在這之前,有很多次我們倆“狹路相逢”,就像陌生人一樣擦肩而過,所以這次我也沒打算搭理他,面無表情地只盯著腳底下的臺階。黃宏卻突然站住了。

“嘿,你過來一下。”他朝我勾勾手指。

“什麼事?”我冷淡極了。

“過來,我跟你說點事兒。”他指自己的耳朵,意思是悄悄話。

我沒好氣兒地走過去,不耐煩地說:“幹嗎啊?有什麼事兒不能大聲說啊?”

“再近點兒,特重要!”他說。

我把耳朵湊過去,“說吧!趕緊的!”哪知他冷不防“啵兒”地在我臉上親了一下。

“去!討厭吧你!我發現你這人特沒勁,我特恨你!你小心眼兒!”我推了他一把,哈哈笑起來。再看黃宏,那大嘴咧的,那眼睛眯的,滿臉都是開花褶子!

後來這些年我們還真的沒再有機會合作過。但無論他有什麼事,需要我幫什麼忙,我都一定不會推辭。我們有什麼痛苦或彷徨,都可以向對方盡情地傾訴。他為我總結出16個字的“高度評價”:極其聰明,極其懶惰,極其善良,極其多變。他知道我如何遭遇生活的低谷又是如何走了出來。這份情誼已經隨著某一段歷史一起被定格,永遠不會抹去。

“不學有術”趙本山

本山說,他跟我初次相識是上世紀八十年代,我們在長春電影製片廠的招待所裡一起打過撲克。我毫無印象,說他胡謅。他急了。

“那咋是胡謅呢!你那時候那白的,那漂亮的,我瞅誰跟誰說。有一回,你玩著玩著就暈過去了,就擱我跟前兒。”我一聽,這段還挺靠譜。大夫說我那病叫做青春期植物神經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