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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第25講

蘊,陰和蘊是一個意思。它具有這麼幾種含義:一,具有集中之義,它集中了無量的萬法;第二,帶有暗義,覆蓋、遮蔽之義,沒有智慧的人沒有辦法去理解,講了個蘊,也就是講在色的這個旗號之下包含了無量的萬法;第三,還包含你不懂這些東西從哪來的,叫蘊。你知道它集中無量的萬法,知道無量萬法的來龍去脈,你就破除了這個蘊,就可以超出劫濁;超出劫濁,你就可以超越分段生死。劫濁它是有形有相,有時間、空間這種分段性。哪五蘊呢?色、受、想、行、識。

「色」,概述為地、水、火、風。「受」,包括眼、耳、鼻、舌、身這五種意識。「想」,就是腦袋第六種意識心。「行」,就是見分、見性、第七識。「識」,就是阿賴耶識,所有的第七識共一個阿賴耶識。懂得了「五蘊皆空」,那就是明心見性了。

「色陰」,一般是指無情物,它屬於器世間。

「受陰」,指眼、耳、鼻、舌、身這五根對色、聲、香、味、觸這五塵(五根為能緣,五塵為所緣),而成的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這五種俱生意識,也叫所緣緣。能緣對所緣因緣和合而為所緣緣。為什麼叫俱生意識?它一定是以根對塵,產生當時當處這種一念直覺。以眼根對這個色塵的燈光來說,當我們眼睛一受到燈光的刺激就產生第一念直覺,眼睛是不是有感覺了?這就是眼識。如果離開這兩種真實的存在,能不能產生眼睛的刺激啊?所以這個意識叫俱生意識,眼根和色塵缺一而不可產生。當這個眼睛受到光的刺激以後,就分別出——噢,這個燈光是白色燈光,不是紅色的燈光——起了這種意念分別的時候,已經成為意識。所以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這五種俱生意識說為「受陰」。

「想陰」,就是第六種意識心,也叫獨頭意識。佛在《楞嚴經》把這意根說成是我們的心臟,對第六種塵叫法塵,能緣為意根,所緣為法塵,因緣和合而產生第六種意識心。這種產生一般地又分兩種情況:第一種,接著五種俱生意識後面直接轉入意識心——就是我們剛才講的,眼睛看到了燈光,然後分別這是白燈光不是紅燈光,直接轉為意識心。以前面的這個眼識作為原材料,由意根透過這個眼識因緣和合而妄加分別為意識心。第二種,就是單獨地閉門造車。比如昨天看到了燈光留下了這個印象,今天他心裡就可以想到——哎呀,昨天那個燈光真亮,是白色的——他不需要透過眼睛,就可以直接透過意根現相(法塵),叫回憶,所以把這個第六種意識心叫獨頭意識,它可以閉門造車。

所以這個第六意識產生以後,對我們現代文明、科學發展產生了巨大的作用;同時,對修行人了生脫死來講又產生了巨大的障礙,人從此以後可以大大地在那胡思亂想造業;當然,行人聞到正法以後來進行思維觀照,對了生脫死也同樣起到巨大的作用。所以我們要充分地利用意識心的這種思維觀照能力,轉識為智,轉妄想分別心為妙觀察智。想陰,那個想是不是心上有個相啊?心上的那個相也注意,不是眼前的相,眼前的相叫實塵,心上的相叫法塵。

「行陰」,一般說為第七識。細說為前七轉識、後七轉識。前七轉識通六種意識心,後七轉識通真心、通第八識;也可以把前後倒過來,前通第八識、九識,後通六種意識心。前面的六種意識心,佛在小乘因緣法裡,把它說成是離塵無體。離開了一定的時間、空間,六種意識心它不存在,所以把它叫生滅識。其實它能不能生滅啊?它沒有辦法生滅。它能生滅就好了,怎麼好了?我們做了許多壞事,說了許多壞話,想了許多餿主意,它滅掉不就沒有事了,就不會受果報了。可是如果能夠滅掉就糟糕了,那我在這給你們講經白講了,你們東耳朵聽了,西耳朵就出了。所以任何一個事情都有它的雙重性,我們要利用它的優點,克服它的缺點。該忘記的東西都把它忘記掉,不該忘記的東西你要反反覆覆地來觀照、記憶,發揮它的作用。那麼事實上它也是不生不滅,一切法都是不生不滅的。佛講滅,從事相來講是引導法,那我們現在知道不滅,不滅到哪裡去了?這就是識陰。

「識陰」,一般說為第八識——阿賴耶識。我們前面六種意識心透過第七識,不是叫它傳達識嗎?它是個傳遞員。它把我們六種意識心統統送到並儲存在第八識裡,就變成我們的耶識種子。所以佛講了,我們生生世世所造的一切的業沒有一絲一毫能夠滅,它也從來沒有生,只是我們在錯誤地把它利用。這些東西如果有形有相的話,盡虛空遍法界都容納不了,幸虧它無形無相。所以希望大家多多造業,多多益善,那造什麼業啊?造佛業、菩薩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