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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第29講

緣,生於眼識。此識為復,因眼所生,以眼為界?因色所生,以色為界?阿難!若因眼生,既無色空,無可分別,縱有汝識,欲將何用?汝見又非青黃赤白,無所表示,從何立界?若因色生,空無色時,汝識應滅,云何識知是虛空性?若色變時,汝亦識其色相遷變;汝識不遷,界從何立?從變則變,界相自無,不變則恆。既從色生,應不識知,虛空所在。若兼二種,眼色共生,合則中離,離則兩合,體性雜亂,云何成界?是故當知,眼色為緣,生眼識界,三處都無。則眼與色及色界三,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如汝所明,眼色為緣,生於眼識:眼色和合為緣,而生成眼識。注意,這個「生於眼識」,就好像眼、色兩種緣是眼識生出來的,語法上稍微有些彆扭。這個「如汝所明」,也就是你已經知道了,過去在講小乘因緣法的時候,我曾經講過,眼根對色塵而能產生出眼識。

此識為復,因眼所生,以眼為界?因色所生,以色為界:這段經文也是採取「三法從要破」。它要把眼根、色塵、眼識這三處統統破相歸性。這個意識心到底是哪個生出來的?如果是因為色塵所生的話,那前面要掛色塵的名字,叫色識界。

若因眼生,既無色空,無可分別:在這裡,眼識是眼睛對外界接觸的第一念直覺。比如,燈光亮了,當下眼睛有點刺激,這個感覺就是眼識。那麼如果講這個眼睛對色塵的這種直覺是因為眼睛生了,那麼就與外面、與色和空沒有關係,那就「無可分別」。注意這個分別是第一念分別,不是意識心的分別。

縱有汝識,欲將何用:那麼我們還講眼識幹什麼?講它眼識就是因為它能分別色空刺激這種直覺,從這個作用上來看,這就無從談起。

汝見又非青黃赤白,無所表示,從何立界:「汝見」,就是我們能夠見到、能夠感受到外面的明暗紅黃的那種能,也就是我們的心。「又非青黃赤白」,也就是我們能感覺的見並沒有青黃赤白這種個別的自性,是不是就「無所表示」?所以這個眼識界就不能成立。注意,為什麼我們能見的這個能「又非青黃赤白」?正因為我們這個見裡面沒有任何個別的自性,所以它紅來顯紅,藍來顯藍,黑來顯黑。

若因色生,空無色時,汝識應滅:如果認為我們的眼識這種直覺是由於外面的色相所生,那麼首先擺明有形有相的色法與虛空,是兩個概念。如果是因為外面的有形有相的色生出來的眼識,那麼當眼睛看虛空的時候,虛空裡沒有色,說明眼睛裡也就沒有那個感覺。那麼我們再看虛空的時候,按照這個邏輯,你應該不應該感覺到虛空的存在?不應該。可事實上不是這樣。

云何識知是虛空性:假設眼睛的那種直覺由顏色所產生,而虛空裡沒有顏色,那麼我們看虛空的時候,眼睛裡就不應該有直覺。如果沒有直覺的話,那你怎麼能夠知道是虛空性?事實上我們都知道是虛空性。

若色變時,汝亦識其色相遷變:如果是色生的話,首先我們要明白一個特點——紅黃赤白等等是不是無量的色?那麼無量的色變化的時候,這個由色法產生的眼識會存在兩種情況:要麼就是隨著顏色在變,要麼就是不隨顏色在變。這會造成什麼樣的邏輯錯誤呢?

汝識不遷,界從何立:紅色產生紅色識,紅色就變遷了,消失了,可紅識不變,不遷,不消失,那這個眼識界還怎麼成立?因為我們眼識的功能就是產生一種直覺,就是與我們所對應的那個色塵保持一致。可是現在不能保持一致,你能叫眼識嗎?

從變則變,界相自無:那麼分析第二種情況。外面的色塵變了,也就是紅色消失了,這個眼識也跟著顏色的變化就消滅了?連「界相」都沒有。

不變則恆。既從色生,應不識知,虛空所在:這是反過來又再一次提出,如果不變的話,它就是一種永恆。怎麼永恆呢?他看到了紅色,產生了一種紅色的直覺;以後無論外面的色塵變成綠還是變成黃,他始終就是那種紅色的直覺。那他能不能看到虛空啊?虛空沒有色相,連虛空的所在都不知道,他還能知道其它東西嗎?

若兼二種,眼色共生,合則中離,離則兩合:如果眼根和色塵合起來才能生眼識,是兩個東西共生的話,中間是不是總要有個痕跡?那麼我們以眼根對色塵的時候,中間有沒有一個縫啊?沒有。眼根和色塵離開的時候,那麼產生的眼識是不是要分一半給眼根,分一半給那個色塵?

體性雜亂,云何成界:一個是有知,一個是無知,是不是叫「雜」呀?合也不對,離也不好,是不是叫「體性雜亂」?「云何成界」,這兩個東西又雜又亂,它還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