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沒有回家,而是騙他去做兼職,在此期間我在想怎麼才能殺了他,並且不會被判刑。最後我想到,我爸的那個房間裡有易燃物,我要燒死他!我在小區蹲守,見他出去,我就偷偷進入了家裡,並且在飲水機裡也下了藥,我也是學化學的,所以認識一些人,買了一些迷藥。然後就藏在那個房間裡,我一直等到晚上,他才回來,果然喝了飲水機裡的水就昏睡了,我趁機將他綁起來。”
白啟問道:“可是法醫在鍾馳的體內沒有發現迷藥成分!”
“沒錯,我下的量不大,而且一直等到他早上醒來,讓他喝了很多水,並且尿了幾次,體內的藥已經代謝掉了。”
“他的身上也沒有發現捆綁的痕跡。”
“我幫他的手腳時,是用了毛巾墊著的,我也學習了一些刑偵知識,知道警察和法醫辦案時的流程,我做的這些正常是瞞不住警方的,但是我最終要燒死他,這樣他身上本就不明顯的證據就不復存在了。”
白啟微微點頭:這個看起來柔軟的女子,能力上卻十分強,比很多殺人犯強多了,知道怎麼才能掩蓋自己的證據,但是隻要是作案,就會留下痕跡,凡物體與物體之間發生接觸後會存在物質的轉移,這是洛卡爾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