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性以至“自利取向”留下了較大空間。
第五階段,繼承元朝餘緒,明帝國初年君主專制高度強化,士大夫官僚的眾多利益、特權慘遭削減,其自主性受到壓制,官僚作為鐵腕君權之行政工具的“服務取向”特徵,又開始濃厚起來。與此相應,散階制開始變質,由唐代的據階而授官一變為據官而授階,散官成了官品的一種補充,“階職分立制”遂遭破壞了。這種情況延續到了清代。
以往只從級差和待遇角度被敘述的歷代官階制度,由此便呈現出了錯落有致的不同階段,這就是初步提示如上的五個大的段落。以形象語言描述其左右搖擺或上下動盪,可以說在中國歷史前期有較高的波峰和較低的波谷,即如先秦爵命等級與秦漢祿秩等級間的較大反差,從祿秩等級到魏晉南北朝“門品秩序”的重大轉折;至如後期,則依舊存在著動盪不定,但其波幅已趨減小,例如由唐宋的“階職分立制”到明清這個制度“變質”的情況。大致說來,秦漢的祿秩等級表現為“職位分等”的一個波峰,兩晉南北朝唐宋的“本階”表現為“品位分等”的一個波峰;明清官階表現了向“職位分等”一定程度的迴歸,但考慮到官僚階級在十幾個世紀中累積的眾多等級特權,此期官階的性質和傾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