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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部分

九個月前的事了。最後一次是今年的七月末。隨後,洛毅森問到,去年嘉良有沒有去過Q市。夫婦倆相互

看了看,都保證嘉良沒有去過。

失望之餘,洛毅森說想看看嘉良的房間。

在這個房間裡,洛毅森不知道住過多少個晚上。就是在那張原木方桌前,他告訴嘉良自己喜歡男人更勝於女人,嘉良愣了愣,隨即笑出眼淚。說他這樣的型別肯定被人壓,希望不要死的太慘。

如今,物是人非。那些一起唱過的歌,做過的事、都成了只能緬懷的回憶,沉澱在抽屜裡,和那些過了時的遊戲卡一併泛黃。

洛毅森的喉間有些哽咽,嚥了口唾沫壓制住情緒波動。

☆、第30章 修改版30

知道嘉良偶爾有寫日記的習慣;洛毅森開啟抽屜拿出黑色的日記本。看到最後一頁是七月十二號;只寫了一句話。

「今天的事情很多,我可能快撐不住了。」

繼續翻看,七八天的日記裡寫的都是工作上的問題。最後;他在六月二十七日,看到了這樣一段話。

「真的像做了一場夢,真假我都不知道了。我從來不相信什麼命運,一直覺得挺可笑的,現在遇到這種事;我有點亂。本來可以找毅森商量一下;想了好幾次都不知道怎麼開口。還是算了吧,他是警察;我不能找他。還有誰能相信我呢?算來算去,也就毅森會相信我,但他是警察。算了,走一步算一步吧。」

靈光一閃,洛毅森翻到去年,也就是Q市博物館盜竊案之後的時間。

他反覆看著,希望能從中找到關於嘉良怎樣得到應龍合璧的資訊。但收穫甚微。日記裡只在去年六月十號有一段模糊的描述。

「真他媽的見鬼了!這到底是什麼?怎麼扔了還帶自己往回跑的?難道我是隱藏在末世的救世主?操,老子還有這功能牛逼大發了。」

洛毅森心急地翻看著日記本,不知不覺滿手都是汗水,一不留神把日記本掉在地上。從裡面滑出半張照片。洛毅森的眼睛一亮,迅速將隱藏在夾頁裡的照片拿出來。

看角度應該是偷拍的,畫素很低,八成是手機拍攝。照片裡的江蕙站在幼稚園門口,笑眯眯地送孩子們到自家父母身邊。

嘉良跟江蕙果然有關係!

洛毅森歸心似箭,拿著日記本走出房間。對正等著他的伯母打了招呼,並拿出照片來,問道:“這個女孩兒,你們見過嗎?”

嘉良的母親看了看,搖搖頭。轉頭問老伴,老伴更是一無所知。心急的洛毅森謝過伯父伯母,匆忙告辭。然而,他走到樓下的時候回頭看著送他出門的一對老人,心裡不落忍了。

嘉良走了,他們怎麼辦?伯父六十多,伯母也五十多歲了。親戚們大多有家有業,即便能照顧,也是一時。兩位老人的衣食住行怎麼辦?年紀再大些,身體不好了怎麼辦?

想到這裡,洛毅森咬咬牙,回身對伯父伯母深深鞠了一躬,“我會盡快回來的。”

言罷,快速跑了起來。他不敢回頭,生怕回了頭,就捨不得走了。

回到一科,只有蔣兵還在。洛毅森把日記本和照片留給他,又匆匆忙忙離開了。這時候已經是七點,洛毅森叫了計程車直奔一家家政中心。他將自己的大部分儲蓄拿出來,為嘉良的父母僱傭了兩年的保姆。二十四小時,照顧老人的飲食起居。

簽完了合同,已經是晚上八點多。洛毅森覺得肚子有點餓,莫名的有點想沈紹。

不該想的。倆人本來就不合適,不屬於自己的想了也沒用。還是找地方填飽肚子吧。

走進地鐵,掏出錢來買車票。兩元硬幣在投進去之前,想起了那一晚,那個人執拗地說:“你幫我。”

怎麼又想起來了!洛毅森使勁搖搖頭,把硬幣投進去,換來車票一張。

走在擁擠的人群中,恍若做夢似的,不知怎麼走到了候車位。前前後後都是人,洛毅森有些心煩,拿出手機給公孫錦發了簡訊,問他是否看到日記本和照片。等待公孫錦的簡訊回來,眼睛一眨不眨地看著手機。站在身後的男人拍拍他肩膀,問他這趟車到不到天霞路。

車來了,簡訊也來了。他看著公孫錦的回覆:正在看。

三個人,讓他錯過了地鐵。

恍恍惚惚地看著周圍人來人往,恍恍惚惚地聽著身邊的嘈雜聲。遠處的安檢人員吆喝著讓誰誰誰放下揹包,接受檢查;近處的小娃娃窩在媽媽懷裡,撒潑大哭;女孩子踮起腳尖親吻男友的臉頰;中年男子打電話告訴老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