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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百四十五章 王朝犯人(四)

。我不多說,我只說一件事,我在街上看到了一個小孩兒,我抱走了他,然後,我開始聯絡他的家人,向他的家人索要錢財,但是,他的家人卻叫了警察,我就殺了那個小孩兒。

當我用小刀切小孩兒的頭時,他在哭,我切掉了他的頭,他也不哭了,也不罵我了,他一動不動,他的頭和他的身體分開了,我滿手是血。

我是一個讓別人討厭的殺人犯,我殺過人,我殺人的時候,開始很恐懼,但殺的多了,我連恐懼的心理都沒有了。

我發現人有一個特點,就是人的這個膽子呀,越練越大,殺過牛蛙,就敢殺豬,殺過豬,我就敢殺人了。

我困難的時候,到屠宰場殺過豬,我還殺過雞,但殺那些動物,不好玩兒。我還是感覺殺人好玩兒,然後我就殺了很多人。

我感覺這樣很不道德,我呼籲,人不可以殺人,人不能殺人,人也不能用其他方式傷害別人,人與人應該和睦相處,人要愛人。

我殺過人,我是知道的。我殺小孩兒的時候,感覺好玩兒,殺老人的時候,感覺好玩兒,但有一次,我開始後悔了,我痛哭流涕。那一次,我殺了一個女人。

那個女孩兒只有二十七歲,因為我沒有殺過二十七歲的女孩兒,我想嘗試一下。我玩過網路遊戲,在網路遊戲中,我殺人,在現實中,我想模仿遊戲中的手段。

我用很多方法折磨了那個女孩兒,然後我殺了她。

我開始後悔了,當我看到她一動不動時,我後悔了。我後悔,我後悔,我後悔。她那雙靈動的眼睛,不動了,她說話時好聽的聲音,聽不見了。我事多麼卑賤,我讓世界上那麼好聽的聲音,停止了說話,我讓那麼好看的眼睛,停止了轉動,我是多麼卑賤,我讓那麼美好的人,停止了呼吸。

我殺死的這個女孩兒,只有二十七歲,她是一個雜誌社的編輯,我是在街上綁架的她,然後她告訴我她是一名編輯。

很多細節,我不想多講。我殺了她,然後我就進入了監獄。我現在還在監獄裡待著,我是犯人,我是監獄裡的一個罪惡的犯人。

我請求過監獄裡的朋友,我請求過我的知音,我想讓他在我睡著的時候用繩子勒死我,勒死我算了,我不想再活下去。我是罪惡的,我活著就會受到良心的自責,我活一天,就難過一天,我讓那麼多美好的生命消逝了,我是多麼卑賤。我活著,就是容許罪惡存在。我請求過我的知音,請求他們在夜間勒死我,勒死我算了,我不想活了,但是他們沒有那樣做,如果他們那樣做了,他們就是殺人犯。

我期待透過合法的方式死亡,我期待公安機關立即處決我,用合法的方式,把我殺死。殺死我,這個世界便少了一個惡魔。

夜裡睡覺的時候,我會做惡夢。我不清楚世界上有沒有鬼,不管有沒有鬼,我經常夢到鬼,我做惡夢,我夢到我殺死的那些人來找我了。他們問我話呢,他們問我為什麼殺死他們,我不敢回答他們的問話。我心裡是想逃避他們的,他們問我什麼問題,我都說不知道。似乎我說不知道,就證明我是無辜的,似乎能因為這一點無辜,我得到開脫。

目前我在監獄裡服刑,我被判了死刑,會有人以合法的方式殺掉我,我想這樣也好,我死,就失去一個惡魔,我願意死,任何方式的死,我都接受。

我想在這裡向那些我殺死的人說一聲對不起,向死者的家人說一聲對不起。對不起,真的很對不起。

我在監獄裡,等待我的死刑,我快要被處死了。我在紙上寫的這些文字,被我打亂了,這一堆紙,被我弄的凌亂,後面的文字,跑到了前面,前面的文字,跑到了後面。

我不管了,我是快要被處死的人了,大概還有一個月,我就要被槍斃了,在活著的時候,能寫一些文字,是挺好的事情,至少我死後能在世界上留下一些東西,一些繪畫作品也行,一些文字也行,不能人死了,只留下一具冰冷的屍體。

我是一個快要被槍斃的犯人,我正在服刑,在監獄裡,我寫一些心聲,我在監獄裡寫作,也可以說,我在臨死之前寫作,我想用文字說,向那些死者說對不起。真的很對不起,我不該殺人。

對不起。我錯了。我不該殺人。會有人原諒我嗎?(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