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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部分

我竟因此想起了小時候在黃羊川發生的事。

那日晚間,媽媽哄我入睡以後,離開了房間。但我其實沒睡著,等媽媽走開後不久,我眨巴眨巴眼睛,下床到外面溜達去了。

因為考古隊在附近調研的關係,周圍許多坑邊都徹夜打著燈,不過那些燈都泛著刺眼的蒼白色,看著讓人心情很不好。

我閒晃了一會,沒遇到什麼人,爸媽也不知去哪裡了。就在這時,我看見某個坑邊一棵枯樹下亮著暖暖的黃燈,燈下有個人影在那裡抱腿蹲坐。

兒時好奇心盛,也不像長大了忌憚的東西反而多了。我看見那裡有人,便高高興興地過去搭訕。

走近後看,是個小蘿蔔頭似的男孩子,黑乎乎的,不知是因為膚色深還是因為長得難看,小臉看起來髒兮兮的,活像個小乞丐。

我看他身上穿的背心也是又破又舊,褲子也破了好幾個大口子,褲腳翻卷起來,露出兩隻細細的小腿,上面滿是傷口結的疤和感染髮炎的紅印子,當時真以為他是乞丐。

我不免略略避諱了一下,但是又想到歧視人家窮乞丐不好。

我便佯裝不在意,看這傢伙小臉蛋也是一副楚楚可憐的模樣,低著頭,看人的目光從劈頭蓋臉的頭髮間透出來,這樣看人的習慣恐怕吃過不少苦頭,我便友善地衝他笑了笑。

小孩子碰小孩子,頭一樁事就是弄清楚誰大誰小。我便問他:“喂,你幾歲啦?”

那傢伙死死抿著唇,不說話。

我皺眉頭:“跟你說話呢,回答我。”

還是抿著唇,瞪著我。

我想這傢伙不知道是不是啞巴,便在他身邊坐下:“我叫李琅玉,今、今年五歲!”

帶著幾分自豪,順便把年齡往大里報。我得意洋洋瞅瞅那傢伙,那張黑臉還是老樣子,真是一點樂趣也沒有的傢伙。

原本搭訕的興致就這麼被冷場給澆滅了,我掃興地四處張望,卻又忍不住偷偷瞅他,他已經轉過臉去,仍然低著頭,眼睛死死盯著自己的兩隻小腳丫。其實透著光看,他的側面倒是挺標誌,眼睛大而圓,水汪汪的像小姑娘。

“你幹嘛坐在這裡啊?”

那傢伙不吭聲。

“你是不是無家可歸啊?”

那傢伙終於動了動眼睛,從眼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