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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部分

從四面八方席捲而來,把我包圍了。

我飛快地在屋裡轉了一圈,沒見著他。他出去了,帶走了揹包。我坐在床沿上,四下裡看了一看,到處都是被陰影割裂的陽光,和鐵一般沉重的寂靜。我實在受不了了,點了支菸。火機響了一下,緊跟著菸頭也嘶地叫了一聲,再後來,又沒有聲音了。我起身走進月洞門,尋覓著走了一圈。在房間一角,擺了一張信箋,平整而單薄地貼在地上。我看見它,心裡就被狠狠地擰了一下。我知道他不會回來了。

大石:

我走了,晚上走的,你別去找了,我大約已經在火車上了。你放心,我帶夠了錢,會找一片山林,生活下去。

你說過,等你結了婚,這間屋子就給我了。晚上我嘗試著一個人躺在你的床上,可是屋子太大了,夜裡又是那樣的黑,我感到害怕,覺得孤獨。

你一直很好奇我是怎麼來的。小的時候,我沒法控制自己的身體,一會變人,一會變鹿,為此同伴們逐漸疏遠了我。三歲時,有一隊男人上山來,砍了許多樹,手裡端著槍。他們用繩子套住父親的脖子,用斧頭和鉤子挖下了他的角,然後他們殺死了他,把他扛走了。我逃了出去。我還記得,山下有一條很長的環山公路,我光著身體走在上面,太陽很大,熱極了,走到半路時,我看見那兒剛出過車禍,地上有好多玻璃碎片,把我的腳扎傷了。

此後幾年裡,我也不知道是怎麼過來的。我感到很孤獨,看見什麼人,總覺得他們會砍下我的角,會殺了我。我害怕極了,好幾次想殺死自己,但每當我要結束自己的性命時,總會看見好多果樹。看見那些果子,我就殺不動自己了,就這樣活了下來。

你從抽屜裡掏出□□時,我就趴在窗上看著,那時我還不認識你,只想著:絕對不能讓那傢伙幹傻事呀!——我就是那樣找上你的。

起初,我一直怕你,怕你趁我睡著的時候,會殺了我。但事實上,除了脾氣壞了點,生活邋遢了點,你都很好,這一點我都是記得的。

對於今天,我不是沒有想到過。那時,我只想,等你結了婚,我就要去你家串門,等你有了孩子,我就陪他玩。可當這一切變為現實的時候,我卻無力地發現,要做到這些是那麼的困難。

獅王死了以後,我常常把自己關在衛生間裡,一呆就是一個鐘頭。你可能以為我腸胃又出毛病了,或是又在為他的離去暗自悲傷。但其實,我是在洗手檯前照鏡子。我老了,大石,我努力讓外貌不發生太大改變,可我真是老了。

我能夠接受苦難和不公,能夠忍受殺戮與放逐,卻無法接受在你眼前一天天衰老。

從前,獨自流浪時,總覺得時間是那麼長,日子過得那樣煎熬。後來我遇到了你,又覺得時間過得飛快。那時我還年輕,每天晚上都期盼著早晨能夠快點降臨,這樣,我就可以和你一塊吃早飯、坐車、去郊遊、做戶外運動、逛街、回家吃晚飯、打遊戲和吵架了。可慢慢的,我開始懼怕第二天的到來。我的身體正在衰竭,而你卻沒什麼變化。

我們在一起有七年了。從一開始你成天想著要把我趕出去,到後來慢慢接納了我,怕我拋棄你,像個姑娘一樣跟我鬧脾氣,不知不覺當中,在你的生命裡,我變得重要了。我想這算是我做過的最酷的事了。但同時,我也明白,你的生命裡還有很多重要的人,但我卻只有你一個。就好像,你還有好多個七年,但對於我來說,七年就是半輩子。

走的時候,我的的確確感到不捨與悲傷,但更多的是滿足與快樂。我發現,到了此時,我已經沒有什麼好帶走的了,因為我得到了那麼多。對了,我把棒 gang的那張something wrong和cd機帶走了。

第一次寫那麼多字,如果有什麼錯的地方,就別再怪我了,回去之後,我也用不著了。你一定要好好活著。

——愛你的鹿男

tbc

作者有話要說:

☆、17

17。

我攥著那封信,翻來覆去地看,直到陽光一點點暗淡,屋裡漆黑一片。我點亮所有的燈,如同失去方向的蜻蜓在每個房間裡奔走,就好像這樣就能在某個地方找到他。

可屋裡什麼都沒有,好像什麼都不曾有過。彷彿七年的時間掉頭反轉,什麼都沒有發生,鹿男,他的存在,他和我度過的每分每秒都只存在於靈光一閃的幻想之中。

我越走越快,也越來越盲目,眼睛不再去尋找,腦袋裡不再去思考,只是一個勁地走,像掛鐘上的指標一樣,無休無止地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