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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部分

這本書我給它起名叫“阿波羅之夏”,寫的正是這個夏天的故事。雖然我從不認為我是那群示威者中的一員,但這整個事件我對我的人生有著難以言喻的重要推動,我感到我有一種責任去寫下這個故事。就像馮內古特說那些反戰者,“我們還不如互相往臉上扔奶油蛋糕”,但我嚐到了蛋糕的甜味,我幾乎自負地認為,我是唯一一個嚐到了它同時沒有味覺失靈的人。我並不瞭解這場運動的始末,對於我來說,它起於裡普科之夜,結束於溫特伯恩議員之死。於是這個故事終究失去了我想要的新聞小說風格,淪為一個庸俗的愛情故事。

而人物並沒有原型,我坐在打字機前,準備寫出正式開頭時,想起了之前我曾借住的兩個地方,發生過謀殺案的大酒店和家庭經營的小旅館,還想到了我每天早上到街頭面包店裡買的卡布奇諾和可頌麵包,寫下了一個幾乎滑稽的開頭:“我到美國最早的一年裡,只點卡布奇諾,因為這是我唯一說得好的詞,住在一家小旅館裡,店主的兒子告訴我這兒死過個名人,不是洛林旅館*也不是大使館酒店*,他說。”

當我去紐約州北買下那座鬧鬼的農場之後,真正地成為一名隱者之後,我才發覺我將這段假期當做隱居有多荒謬。我不想寫了就去酒吧裡和別人喝酒聊天,他們還教我玩飛鏢和紙牌。有時也和他們出海釣魚,甚至在遠海域放下籠子、深夜去收起來捕捉龍蝦。我對物質沒有太多追求,但在那兒都可以得到滿足,我買了吸塵器使公寓保持乾淨,從不節制飲食,甚至會抽走私來的古巴雪茄。

在棕櫚大街那兒有家加勒比海風味餐館,店主是個波多黎各人,我經常四點左右去,總是最早的客人。他給我做烤三文魚,配上加勒比海特色的混合醬汁,有時我們一起吃飯,聊天。他給我講過些波多黎各人的傳說。天神發覺他的兒子雅耶爾想殺了他,於是他將雅耶爾流放了四個月然後殺死、把骨頭裝在一個懸於天花板上的葫蘆裡,後來他和妻子發覺骨頭都變成了魚。“你看,我們在吃雅耶爾的骨頭。”

他像是那種真的活過很久的人,有著講不完的故事。有次我問他關於死在邁阿密的小阿爾伯特·萊特,他反問我真的一點都不瞭解,我說我沒能在網上找到太多資料。“這當時是樁很有名的懸案,你說你在網上什麼都沒找到,看來我是跟不上時代了。那會兒我還在邁阿密打工,別的也不太清楚,我聽說萊特把什麼資料賣給了蘇聯人,他本來要被送去秘密審判,可是逮捕前,他就被人殺了。其實也不是個什麼事,只是五六年後登月計劃結束了,有個當年參與計劃的科學家,叫林奇還是什麼,他說萊特的那個巴比倫計劃是個空頭專案,並沒有給他的機構提供裝置,呼籲政府調查這個專案。這麼一來小阿爾伯特·萊特似乎就真的是個蘇聯間諜了,但是他父親可是王牌飛行員,美國精神的代表……但是誰知道呢,後來阿爾伯特·萊特也死了,林奇也沒再追究下去。也許這個故事不夠戲劇化吧,歷史上懸案太多,也不少這一樁了。”

我聽了一笑,“是啊,大家還是對登月迷局更感興趣。”而事實上,我那時還不知道,這樁懸案對我的意義遠勝於登月迷局,它不像阿波羅之夏那樣是我人生最重要的轉折點,但它是一條線索,最終指向我公認的最佳作品。儘管這令我感到自己是個竊賊,竊取了許多人半生甚至一生的故事。

我和我曾熟識的人切斷聯絡,同時又建立起了新的聯絡。那時我還沒有疾世憤俗到懷疑人與人之間交流的必要,或者說沒有自我厭棄到刻意放棄與他人的交流。就算我不記得那些和我喝過酒的人的名字,我仍記得他們或悲或喜的人生故事以及豪飲後爛醉時的瘋話。在我常去的那家餐館,有位古巴裔的女服務員總能猜出我這天想吃什麼——就算她猜不中我也不想掃她的興,當我多次發覺她身上有傷、意識到那來自她酗酒成癮的丈夫,我執意送她回家,順便掐著她丈夫的脖子和他好好地談了談暴力的危害。

只是我沒有怎麼利用好那個露天陽臺,除了在天氣晴朗的溫暖秋冬時日,我攤開軟包長椅在陽臺上睡午覺以外,再無什麼值得紀念的了。但就算與之後那座農場裡的花園相比,那座陽臺也不顯得荒蕪,因為陽光和夢境已經足夠多了。後來我撿了只貓,把它養在陽臺上。它乖順得不像只野貓,我第一次見它,它蹲坐在一個斜坡變得花崗岩上,它的毛色很怪,大概是一隻黃斑貓和一隻黑貓的後代,儘管如此我還是忍不住去撫摸它的背部,而它只是一動不動地坐著,等我用手指撫摸它的額頭,它只是眨了眨眼睛。我問過附近的人,他們說並沒有誰丟了貓,於是我把它抱回了自己的公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