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夙的眼裡閃過瞬間的殺意,臉上雖然還帶著溫暖的笑容,眼神卻冷得像是能刺穿人的心臟。他將頭湊了過去,在維吉爾的耳邊低聲道:“就用他手裡的那把槍,怎麼樣?”
“槍?你是說,要用一把槍來換糧食?”
“nonono!”凌夙忍不住笑出聲,“我的意思是說,如果你不同意的話,我會讓他用那把槍,送你上西天。”
維吉爾不禁打了個冷顫,結實的肌肉似乎都在微微地顫抖。他抬起頭來,對上了凌夙的目光,驚恐地發現,面前這個打扮斯文的男人,眼神裡射出的兇光,竟比那人手裡的槍,要恐怖上百倍。
那是一種,要把人生吞活剝了的眼神。
14
14、慾望 。。。
凌夙用一把槍,成功地換到了一頓豐盛的晚餐。那天夜裡,維吉爾把他們請進了自己的住所,用當時穆爾耶夫最好的食物招待了他們。烤牛排,羊小排,甚至因為臨海的關係,居然還有一大片金槍魚被送上了桌,用鹽隨便抹了抹,就烤得“滋”“滋”作響,屋子裡滿是誘人的食物香氣,就算是維吉爾身邊的大紅人們,也聞得直流口水。
他們已經很久沒有這麼奢侈了,靠搶奪弄來的食物,是越來越少了。他們又好吃懶做,不事生產,坐吃山空的下場就是,他們必須節衣縮食,好使自己活得更為長久。這裡目前看上去還是安全的,作為藍區,偶爾有一兩隻喪屍出現,都會被很快消滅掉。
維吉爾之所以會成為這裡的老大,就是因為他在對付喪屍的時候,很有自己的一套法門。憑藉著比別人更為出色的身體條件,加上手裡的武器,他曾成功地幹掉過至少五隻喪屍。
所以,即便他平時再兇悍,再不講理,小城市的居民們也不敢對他說半個“不”字,甚至,他們都自發地聚攏到了維吉爾身邊,在他們看來,離維吉爾近一些,就會安全一些。而且大家住在一起,就算喪屍來了,說不定也能對付過去。
人,便在這種日夜驚恐不安的情緒下,艱難地生存著。
今天,算是難得的放縱之夜,維吉爾不僅讓人烤了大量的肉來招待袁怵和凌夙,甚至還拿出了啤酒,請他們好好搓一頓。當然,在大吃大喝的表面之下,他的內心,依舊不喜歡這兩個人。
他並不真心佩服他們,才願意拿出自己珍貴的東西來與之分享。他只是害怕袁怵手裡那把槍,還有凌夙那駭人的眼神。那個眼神,一直在他眼前閃現,每每想起,值得用手他心驚膽顫,以至於握啤酒的手,都有點微微地顫抖。
那兩個被救下的孩子,也幸運地被帶到了“宴席”現場,好吃好喝了一頓。這大概是他們這幾年來,吃過的最好最飽的一頓飯了。雖然那上面烤的牛肉,是他們家的牛,不過,能在維吉爾的槍口下保住小命,已經是萬幸了。
他們似乎都很崇拜袁怵和凌夙,尤其是袁怵,一整個晚上,他們一直圍著這兩人轉,甚至還很豪氣的向他們敬酒,順便自己也偷喝了好幾口。
酒喝到一半的時候,凌夙向維吉爾提出來,想問他討幾件乾淨的衣服。他和袁怵都需要一些衣服,身上那一身,真是髒得不行了。
維吉爾滿口答應,立馬讓手下去附近的成衣店拿了好幾身過來。那些服裝店,早就關閉了,沒人再管做衣服的事情,那些新衣服就這麼胡亂地堆在店堂裡,誰想要誰就可以去拿。
維吉爾拿別人的東西充大方,自然是不在話下,一下子就給袁怵兩人拿來了十幾套衣服,全是襯衣和西裝。沒辦法,男裝店裡就這種東西最多。袁怵想要的帆布工裝褲,一時還真找不到。
凌夙一看到乾淨衣服,原本不怎麼樣的身體,立馬就覺得有點不舒服,再也穿不住身上那套髒衣服,飯吃到一半就拉著袁怵進屋,兩人開始換衣服。
袁怵看著滿屋子的襯衫西裝,有點無從下手。他穿不慣這種東西,對於拿槍打杖的他來說,這種衣服,他已經好多年沒碰過了。穿在身上礙手礙腳的,簡直影響他開槍的速度。
凌夙卻很堅持,非要他換□上那一身。他很快便給自己換了件白襯衣黑色仔褲,腳上的皮鞋倒是沒換。然後,便開始催促袁怵換衣服,甚至還半開玩笑道:“兄弟,你真的不打算換嗎?你都聞不到,你身上都快發臭了。”
袁怵下意識地舉手聞了聞,沒覺得有多大味道,可是被凌夙這麼一說,似乎有點心理暗示。於是,他微微皺眉,最終答應換一身。
換衣服的時候,凌夙就這麼大刺刺地站在旁邊,看著他卸□上的一件件紡織品。袁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