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到這兒來?”
林夏點了點頭:“相比之下,我倒是覺得他們會搬到這偏僻教堂附近居住的原因很有意思。沒人會無緣無故居住到這麼偏的地方,就算是為了更接近教堂,也未免誇張了些。雖然有些人的確會為了他們的信仰而選擇居住地,但我本人更傾向於較好的位置已經因為某些原因而無法居住。”
話說至此,容墨已經完全明白了他的意思;他走到那個四處張望的男孩身邊,問對方道:“你們這鎮上有棄置不用的教堂嗎?”
男孩被嚇了一跳,不是因為容墨突然發聲,而是因為容墨話的內容:“我們的確有,但已經沒人敢去那兒了。你們要找的是那裡?為什麼?”
“你可以當作是為了尋找刺激。”容墨聳了聳肩,隨口敷衍道:“你說沒人敢去?為什麼?”
“那座教堂緊挨著森林,在那邊有怪物出沒。”男孩的身體抖了抖:“就在前兩年,有個男人去教堂做晚禱,出來時因為與神父交談了一段時間而落單。誰也不知道他為什麼跑進了那片受到保護的野生森林——他說是因為什麼東西在追趕他。他感覺到那東西在抓撓他的後背,於是沒命地向前跑;可他並沒能甩掉那東西。那東西速度快得驚人,竟然跑到了他前面去,並且將他臉上的整塊皮從下巴向上完全撕了下去,甚至連眼球都被挖出了一隻。”
容墨聽了也不由得一驚,胃中一陣翻滾。無論那傷人的是什麼東西,如此殘忍的致殘手段也實在駭人聽聞。“你說那是怪獸?為什麼不會是變態殺人魔之類的?”
男孩搖頭:“肯定不是。在那座教堂附近發生的離奇事件可不僅這一樁,我還聽說過一件事。有位夫人前去懺悔時因為擔心她的孩子,就推著她的育兒車去了教堂。她出來時僅僅是彎腰擦了一下鞋,再起身時,她的孩子就不見了!她是個很小心的母親,甚至將育兒車內的安全帶扣上;可就是那麼短短的彎腰起身的時間,安全帶被扯斷了、孩子也不見了。這麼短的時間人跑不遠,周圍卻看不到其他人。如果不是怪獸,哪有人能有這個能耐?”
“謝謝你把聽來的故事講給我。”容墨向男孩笑了笑以示安慰,緊接著開始了自己的思考。
這些事件有可能是巨大的飛禽所為。在目前的記載中,世界上現存的最大鳥類是一種禿鷲,翼展足有三米多長,飛翔的時速超過50裡。如果有一種鳥類,體型速度類似甚至大過它,同時又生有巨大的爪子和尖銳的鳥喙,那麼雖然它不會刻意地撕去人的臉皮,但要在試圖捕獵的過程中用爪子撕掉人臉上的大片皮肉絕非難事;同時,以其龐大的體型與驚人的速度,用爪子提起嬰兒迅速飛離也完全可能。
林夏顯然和他想到了一起去,二人對視一眼,而後異口同聲道:“那正是我們要找的地方。”
第十七章
哥特式教堂的美感與神聖,多是來自於其直升、沖天的建築形態,以及彩色玻璃窗與雕飾的錦上添花。就算如今處在容墨與林夏面前的是一座早已廢棄、蒙上陰霾塵土的小型教堂,也依舊將這神聖之美髮揮到了極致。在正門的上部有著鑲了彩色玻璃的巨大窗戶,那上面由色彩斑斕的彩繪玻璃塊組成的圖樣當真形似一朵玫瑰。
如果那部小說的作者真的取材自現實,那麼他筆下屬於小教堂的美麗玫瑰花窗一定是來自於這裡。這樣想著,容墨感慨道:“這裡被廢棄掉真是太可惜了。”
“我覺得它沒有被完全地廢棄掉,至少還有人回來打掃過。”林夏指向教堂門前的石頭臺階:“當地的樹已經開始掉葉了,附近是森林,這臺階如果沒人清掃,會這麼幹淨嗎?”容墨抖了抖,瞪眼瞧他:“你別老嚇唬我。當樹葉是被風吹走的吧。”
“我把你們帶到這裡來就可以了吧?這裡都被廢棄了,說不定那怪獸住了進去。我可不想進這裡面。”男孩哭喪著臉說道。
容墨點點頭,掏出了自己的錢包——他們剛入境就兌換了這裡的錢幣:“回去吧,現在也傍晚了,你家人會為你著急的。我該付你多少錢?”他挺能理解這小孩的心情,本想出來掙一點外快為家中出一份力,卻遇到了兩個哪裡危險往哪湊的傢伙,這簡直稱得上是不幸。
男孩伸出手指比劃了一個數,正要開口道別,卻被頭頂響起的巨大雷聲打斷了;事實上,他們三人都聽見了雷聲。“那怪物跑出來了!上帝保佑我!”男孩手足無措地嚷道。
容墨翻了個白眼:“別自己嚇自己,我看是要下雨了。咱們頭頂都暗下來了,難道不是烏雲……咦?”意識到哪裡不對,容墨猛地抬頭看向天空:雖然已是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