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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部分

我突然想了起來,是的,三天前我替同事跑了一趟外勤,線索來自一部公用電話,說發現了一具女屍,等我趕到的時候,警察已經拉起黃線了,我設法弄到了一張現場的照片。死者,那個年輕女人,就叫做莉絲。

「但我不是唯一的記者。」我說。

「是的、是的……」他有點不耐煩,「一共有三家媒體報道了這件事,但……」他猛地沉下聲音,「只有你,沒有提到自殺……」

所以這就是我倒黴的根源?報道里沒有提到自殺。唉,我真應該寫進去的。死者是割腕死的,手臂上滿是針眼,大概是時常注射什麼違禁藥物。一個絕望的毒癮患者。我沒寫自殺只是因為,我想嚴謹一些,法醫鑑定還沒出來,我可不想被警方找麻煩。

「我只是覺得,」我實話實說,「這個是警察說了算的。」

「警察!」他突然歇斯底里的大叫起來,女巫被燒死的時候大概就是這樣,我心臟都快嚇停了,努力地蜷縮成一團。

「他們都是豬!我跟他們說了,莉絲不可能自殺的!可沒有一個人!沒有一個人聽我的!」

這簡直是掃雷遊戲,你不知道在什麼地方挖一鏟子就會被炸飛。

「好吧,是的,警察都是廢物……」我順著他說,「那麼,你想怎麼樣?」

「證明它。」或許是剛才的爆發,他的聲音變得疲憊而沙啞,「證明莉絲是受害者。」

「我不確定……」這是偵探做的事,而我只是個碼字的,看出差別了嗎?

「如果你辦不到……」腳步聲,一個輪廓從黑暗中凸現出來,當我看到那管幽黑的槍口滑過空氣指向我時,我感覺一陣發暈。

但它沒有停留,輪廓折過手臂,將槍口對準了自己的腦袋,「我就自殺。」

我被放了出來。七天,我必須證明莉絲的死是一場謀殺。這讓我腦袋更疼了。

已經凌晨兩點,我一瘸一拐地走在馬路邊,在搬運我的時候,綁匪肯定很不小心。路上一輛車都沒有,乾淨得可以開派對。我掏出手機,還有最後一格電,我給文斯打了個電話。

「真會掐時間,我剛用完晚餐。」

聽到熟悉的聲音真是一種安慰,我鬆了口氣,笑起來,令額頭的傷口一陣抽痛,「嘿,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