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你就坐膠囊車到文敦去。”也瑞回到了更衣室裡,站著,居高臨下地望著仍躺在地上的方森。
而方森,
就連轉過頭來看他一眼,都覺得無力。
更別說反抗了。
“看來真的只有二十四小時把你綁在身邊,才能斷了你逃跑的想法啊,方森。”
結果——
行屍走肉般的方森,被人塞進了前往文敦的膠囊車。
那天是身為自然人的方森,第一次踏入城市。
當他被兩個警衛護送著,從膠囊車裡走出來的時候,他看到了這一生都不會忘記的景象——能夠瞬間就將他心裡面的恐懼和後悔驅走的,只能用“震撼”來形容這個與他格格不入的新世界——
所有的建築物,為了提高自身吸光的能力,達到最有效地利用太陽能的目的,外牆全是黑色的。
相比起城市來,恐怕“黑街”應該改名叫“彩街”才對。
當然,“黑色”僅僅是停留在方森腦中的印象。他並無法想象,與黑街完全不同的是,這些“黑色”的背後,藏著多少高科技。
另外,可能因為不像黑街那樣,還有一些樓層較矮的建築物,在文敦裡,幾乎所到之處,皆是摩天高樓,這種超高的、黑色的建築群,給人的壓抑感實在是太強,簡直讓方森辛苦得彷彿無法喘氣。而且,不時還有私人飛機、飛船在頭頂航過,讓方森覺得,自己就像被關進了一個黑色匣子中,抬頭偶爾足夠幸運的時候,才能獲見藍天白雲。
沒想到,在充滿罪惡的黑街裡,他反而才覺得自在。
不過就算是天空,跟人之間也還是會隔著一層東西。
每一座城市,都會被一個半圓球形的“玻璃膜”罩著,文敦也不例外。方森從前就知道這一點,但直到現在,才正式見到真容。
為了過濾已被嚴重汙染的空氣;
為了防止核輻射在城市中的擴散;
為了彌補臭氧層日漸失去的吸收短波紫外線的功能……
“玻璃膜”,不可缺失。
甚至有些北方的居民戲說:“你不可能在膜外,看見一隻活著的、會飛的小鳥。”
其實“玻璃膜”對位於赤道的文敦來說倒並非必要的。只不過若想吸引那些有錢的室培人來這邊長期旅遊消費,就必須要建立“玻璃膜”,讓他們覺得安心。否則,就只能像黑街那樣,逼著別人來一來,屁股都還沒坐熱,就立即得走。
“不過那玻璃膜給人的感覺就像是……把城市劃成了一個監獄,人類自己囚禁自己呢。”方森有著這樣濃濃的感覺。
當然,“玻璃”只是方森所用的形容詞,因為他並不知道這種高科技的材料又是什麼。
城市,真是讓人窒息的地方。
不過,在入夜以後,因為高科技隨處可見,絢彩的燈光不斷在城市間炫耀著自己的美麗,文敦總算能在“色彩”方面勝過黑街了。
可惜,當方森總算看到了城市美麗的那一面時,他已經被關在也瑞的房間裡了。
入夜了……
三百多層高的“天空酒店”,果然不同凡響。其豪華程度,早已超出了方森所能理解的範圍。
明明文敦就在黑街旁邊……
卻能相差那麼遠。
想想自己在死街裡的“窩”,和“天空酒店”的差距……
貼著大型的落地玻璃窗,看著外面花紅酒綠的“新世界”,
方森的心裡,突然產生了一種難以名狀的,又讓他覺得有點心癢難耐的感覺——
不想再回去黑街那個地方了?
他握緊了拳頭。
這……算什麼?
被人軟禁,屈辱地去當他的玩物,卻又在繁華的面前,自動下跪……
原來自己一直在追求的,所謂的黑街勢力的頂峰,在“新世界”面前,是完全的不堪一擊。
開什麼玩笑。
方森下狠心閉上了自己的眼睛,不再讓那些浮華的城市景象影響到自己的內心。
不過……
根本就很難。
城市裡新鮮、雄偉的景象,甚至都已經能讓他把早上那件事給淡忘了……
高樓大廈、高新科技的人的衝擊,當真是非同凡響。
“以後我都不會鎖門,我給你自由出入的權利。”
聽此,方森轉過身看著正坐在下沉式沙發上品酒的也瑞,有點呆住了。
“如果你想死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