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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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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我手上那杯熱咖啡也變得不好喝起來了,該死的。

第二晚的熱飲,同樣也奉獻給了流理臺的排水口,其實我生氣到比較想淋在男人頭上。

我差點真的做了。

第三天早晨,我早了點起來,翻出八百年沒有用過(連真的很冷的時候,我也懶得翻出來)的厚毛氈,我甚至把屋主留下但我從沒用過的晾衣架翻出來,掛出去。

唯一沒準備的是晾衣夾,因為毛氈本來就是要掉下去的。

你一定想說,哪有人會在冬天而且是沒有太陽的時候晾厚被啊?一定是神經病。

但我深切覺得,如果我抱著這毛氈,走下樓,親自披在男人身上,那我真的是有精神病。

總之,我愚蠢地演著獨角戲,把毛氈掛在晾衣架上,調整一下角度。

這大東西不負我所望,完美地滑落,跌在男人附近,毛氈一角蓋在男人身上。

我看了好一會兒,以為男人會立即把氈子扯過來包住自己,畢竟他現在一定冷得像冰塊;但他沒有,他像只要冬眠的小獸般窩成一團,完全沒感到有東西壓在身上。

他不接受我「晾著曬太陽但不小心掉下地的毛氈」?

但他不會知道是我的,他會以為是某一戶掉下來的,直至看見我窗戶伸出去的架子空無一物(我也沒有偉大到要當隱形慈善家就是了)。

我沒管他,只覺得已仁至義盡,就去刷牙洗臉準備上班。

我下樓,小心翼翼地瞧他。男人擁抱自己,膝蓋頂著胸膛,帽子本來蓋在臉上現在滑下來了,我看見他緊閉著雙眼,眉頭微微皺起,彷彿在惡夢之中。

我不確定他是還沒醒、還是拒絕我的好意。哼,管他去死。

我直接經過他去上班了。

下班時以為有機會在便利商店看見他,結果沒有。

我提著便利商店的塑膠袋(裡頭有幾罐熱咖啡跟便當),特意拐去他公司那邊,仍然看不見他。

有個阿密的同事認出我來,跳下貨車向我大喊:「阿密今天沒有來上班!不用在這邊找他了!」

同事叫他阿密?不是三月?

我真想知道他怎麼向人解釋他的乳名或外號的,我也很驚訝他竟然也會有交好的朋友。

我點點頭向他致謝,之後離開,覺得自己像個白痴一樣——

本來以「殺死阿密」為目的,結果現在玩起同居遊戲,最後我這個同居人還要靠別人告知才知道他沒上班,這一切都荒謬又愚蠢到我不知怎麼形容才好。變壞的心情一秒扼殺了「凌晨再去三月的麵包店看看」的念頭。

我走回家,看見路邊那大型垃圾。

大型垃圾——向三月——竟然還窩在同一個位置!我不可置信地瞪大雙眼,覺得既訝異又憤怒,我去便利商店買伴手,去他的公司找他,然而他自始至終都在我家樓下!

我把塑膠袋擲向他,咖啡互相撞擊發出「喀喀」的聲響。

被鐵罐砸到,男人竟然無動於衷,連動一下也沒有。

他像條冷僵的屍體,姿態只比早上改變了一點,仍然沒把毛氈拉過去用,這情況之下我的毛氈也沒被附近的三姑六婆偷走,真的堪稱世界奇蹟。

更糟糕的是,街道轉角走來了兩個巡邏保安,他們也察覺有異了,開啟手電筒照向男人,幾道光束照亮了男人的臉。

還真是早不來、遲不來,來得剛剛好啊!

我趕緊跑去男人那邊,幾乎跟保安們撞成一塊:「……沒事的!他是我的朋友,我就住在樓上!」

友好到我剛剛拿好幾罐咖啡砸他。

保安們四目相交,然後決定不再理這事,反正有人處理就好。

他們大抵說了幾句以後別在路邊這樣做、會嚇到其他住戶,之後就走掉了。

我抱起的男人也發出些微的呻吟聲,這他媽的大麻煩終於醒來了。

他微睜開眼,被路燈的光亮刺到,又眨眨眼,「……現在、幾點了?」

我發現他的體溫低得嚇人,手背簡直是冰塊,「現在都快七點了。」

「……七點?」他像孩子般複誦我的話,我一時之間看不出他是阿密還是艾莉兒。「七點……我不是在公園吃便當嗎?」

「你睡一整天了!還吃便當咧,你今天沒有去上班你知道嗎?」

男人瞪大了雙眼,彷彿不相信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