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遠都要讓人磨墨用,永遠都要做奴隸,怎麼樣,如今果然應驗了吧?我不但要替他衝鋒陷陣,如今還要伺候他的兒子,真是一輩子都註定當奴隸了,這都是因為那個名字帶來的厄運,我當然不願意出來了……”
他不等說完,就聽龍墨大喊道:“哪有啊,我哪有把你當奴隸,硯臺,我可是把你當做親親愛人的。”
硯臺斜了他一眼:“有什麼分別嗎?愛人也是奴隸。”
“這怎麼可能?先愛上的人才是奴隸,我愛上了你,真正的奴隸是我啊。”龍墨叫屈,一雙眼睛滿含著深情的看硯臺。
“真的嗎?你真那麼愛我?”硯臺斜睨著龍墨問,看到龍墨猛點頭,他呵呵一笑,悠悠道:“那好啊,我聽你娘說,第一次被那個,是會很痛很痛的。那你能不能為了我,只在精神上愛我就好呢?我一點兒也不想進行什麼雙修……”
話音未落,龍墨就大叫起來:“那怎麼可能?硯臺,我已經忍的很辛苦了,你怎麼可以提出這樣殘忍的要求呢?精神上的戀愛,哦,老天,你不覺得這根本就是狗屁說法嗎?愛一個人,是要靈肉合一才算完美的嘛。”
“滾……”硯臺一腳蹬開龍墨,覺得不解氣,又用背上黑翅使勁兒拍了他幾下,大叫道:“說來說去,媽的你還是要讓我做奴隸,哼,還說愛我,都是假的。真正愛我,就要為我考慮啊,我不喜歡做的事情,你也不能做,這才是愛不是嗎?”
龍墨捱了揍,卻是滿不在乎,重新摟住硯臺的腰,嘿嘿笑道:“我爹當初那麼愛我娘,我娘那麼怕痛,可他們不還是生出我來了嗎?至於那種事情,忍一忍就過去了,不信你去問我娘,他現在肯定不痛了,不但不痛,大概還歡喜的緊呢……”
“好了,不要再說了,我一直以為你爹的臉皮就夠厚了,如今才知道,你這個兒子論起臉皮厚度,簡直就是青出於藍而勝於藍。”
硯臺不屑的冷哼,忽然想起一個問題,忍不住疑惑道:“對了龍墨,為什麼剛剛我明明是唱歌,但那些魔物卻說是什麼散魂魔音,還說失傳已久,是不是因為我唱的太難聽啊?”
“怎麼會?硯臺你明明唱的很好聽。”龍墨面不改色的撒著謊:“就是因為你唱的太動聽了,所以那些家夥們都聽的呆住了。如果你再唱一會兒,他們的魂魄就要為你的歌聲沈醉,漸漸的就不能自拔。散魂魔音嘛,顧名思義,就是說魂魄都飛散了,那散到哪裡去了呢?自然是散到你的歌聲裡了?所以那些魔物的誤會,是對你最高的讚美。”
“真的嗎?真的是這樣的?”硯臺還是有些懷疑,不過龍墨臉上沒有一絲心虛的笑,於是他選擇了相信這番鬼話,畢竟好話總是很容易讓人接受的。
切,還嫌我娘笨,你又能聰明到哪裡去?龍墨看見愛人滿足的神情,在心裡一邊搖頭一邊偷笑。
兩人反正也不著急,就在魔族的上空飛著,偶爾會落下去,去魔族的城鎮裡逛一逛,或者到酒樓上用膳。令龍墨和硯臺吃驚的是,魔族的食物竟然非常的好吃,尤其是野味,其鮮美就算是比起龍族的海鮮,也不遑多讓,甚至要略勝一籌。
走走玩玩,轉眼間,龍墨和硯臺就在魔界遊歷了一個多月,在這一個月中,或許是因為吃的東西多的關係,硯臺的兩隻翅膀迅速成長壯大,如今已經是兩片又黑又亮的大羽翼了,都伸展開來的話,足足有近三米長,比他整個人還要大得多。
“呵呵,一直聽說魔界並不是貧瘠的,如今看來,果然這話不錯,看這富饒繁華的景象,比起人間,龍界,仙神各界,也是毫不遜色的。”漫步在魔都烽煙城的街道上,硯臺看著熙熙攘攘的街道,忍不住發出感嘆。
魔族一旦擁有了化成人形的能力,容貌大多都是俊美的,在這魔都的街道上,有七成以上都是化成人形的魔。也有一部分明明有能力但卻不願意化形的魔隱跡在人群中,剩下的極少數,就是低等魔族,一般是作為僕人或者坐騎而遊走在大街小巷之間。
巍峨莊嚴的魔宮就矗立在魔都的最中心,飛在半空俯瞰,才發現這座魔宮佔地之廣,內中宮殿的繁華,著實令人乍舌。以至於硯臺不停的嘆氣,搖頭自言自語道:“這麼龐大的魔宮,該不會魔恪太子每天都要在傍晚的時候發動所有的僕人去尋找那條路痴章渝吧?”
“你操什麼心,章渝既然是太子妃,身邊肯定是一群僕人簇擁,還怕他走丟了嗎?”對於硯臺的擔心,龍墨是不以為然的。不過這街上的景色不錯,又已近中午,一陣陣噴香的空氣就在身邊打轉,反正也不急著去魔宮,所以他拉著硯臺就進了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