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人類到了貧民區的護衛隊——艾洛斯直接省略了那些亢長而繁複的國王出行流程,穿上了平民的裝束,坐上了馬車來到了貧民區。
護衛隊在這裡很不受歡迎,隨便哪個穿著護衛隊裝束和標誌的人出現在此地,都會讓這些人緊張上半天。護衛隊雖然在貧民區有據點,但是那裡的人上班時間很少出來巡查,下班後直接回家,他們一點也忍受不了這裡的貧民氣味。
所以艾洛斯命令哈森也穿上平民的衣服後,三個人才在貧民區溜達起來。
艾洛斯還沒有來過貧民區,當他是龍的時候,在空中飛過的時候,只能看見城市像一小塊麵包一樣,而他現在正身處其中,他仰望天空,有種恍如隔世一般的感覺。隨後,他就將這種可笑的情緒拋開了,他又不是再也不能變成龍了。
哈森跟在艾洛斯身邊,緊張地防止周圍的平民對國王有無禮的舉動——擦過衣角或者碰觸胳膊都是不敬的大罪,如果撞上——天啊,哈森覺得自己快要暈過去了。當他穿著護衛隊的衣服和標誌出現在這裡時候,所有的人都會躲著他,不管是多麼雜亂差的擁擠的街道,但是現在沒有人理會他,他只好盡力將這個只有十六七歲的國王護起來。
相比他的緊張,撒克洛就比較無所謂,畢竟他知道艾洛斯是不會在意這種冒犯的,所以哈森就更辛苦,但是他沒有膽子抱怨。
年輕的國王好奇地打量周圍,他生活在皇宮,在這個國家去過最遠的距離大概就是教會了。富人區和貴族區的街道整潔而寬闊,他們的城堡府邸十分漂亮,連樹木都顯得筆直和清秀,但是在這裡——鬆散而喧鬧,到處是人類的生活氣息。
艾洛斯想起自己在很多年前——大概有四百年或者更多?他偷偷去過人類的城市,喧鬧,貧窮和擁擠,每個人都很粗魯與急躁,當然,他不能責怪他們。人類的生命過於短暫,你很難教會他們從容不迫的優雅。
不過這才是人類社會該有的樣子嘛,擁擠和喧鬧,大聲地笑和說說話,毫不介意那些繁複的問候禮儀,舉止嘛,甚至是粗魯的,但那並不表示他們不友好。
艾洛斯想起在魔神大戰中,人類和精靈曾經處於一條戰線,現在後遺症出來了,人類完全被優雅的精靈們給迷住了,上流社會總是模仿著精靈們的社交方式,而忘記了自己本身的生活態度。
艾洛斯胡思亂想著這些東西,終於到達了目的地。
一個雜亂的小巷子,低矮的牆並沒有擋住陽光,廉價的陽光灑滿整條巷子,雞鴨之類禽畜的味道讓艾洛斯皺了皺眉頭,地上堆滿了雜物,他倒有些敬佩那些還能走起來自如的平民們,他們可比騎士們敏捷多了。
“今天早上的案發地點,大概在拂曉的時候屍體被發現了,”哈森走到一處低矮的牆角,血跡已經變成褐色,灰塵沾落在上面顯得很不起眼,“是一個鐵匠的學徒,他去鋪子的時候發現的。幾隻野狗吃掉了一部分,但是應該是和前面幾起案件一樣的,內臟被帶走了。”
這邊的幾戶人家並沒有緊閉著門,一幅害怕的樣子,反而他們當做沒有發生這件事情繼續忙碌著。這很容易理解,他們害怕,但是還要吃飯,害怕不會要他們的命,但是沒有飯吃就會餓死。
原先還是兩天一起這樣的案件,但是現在越來越頻繁,直到現在,每天晚上都會有一到兩個人遇害。貧民區開始實行宵禁,事實上,這樣的夜晚已經很少有人流連在酒館裡很晚回家了,即使人流量減少,也沒有讓這類事件停止發生。依然有人遇害,即使護衛隊在夜晚頻繁巡邏,值得慶幸的是,沒有人死在家裡。至少這讓貧民區的人稍微安心一點,入夜以後就不再外出。
艾洛斯不是什麼破案高手,所以晃了一圈就打道回府去吃飯了,但是他還是給了哈森使用斥候的權利。
“可以去調查那座黑森林,不過在我看來,它只是樹木高大一點,和黑暗勢力扯不上什麼關係,”艾洛斯拍拍副隊長的肩膀說,“或者……”
“是?”哈森不明所以地看向國王。
國王卻看向撒克洛公爵:“你覺得呢?”
撒克洛跟草包國王不一樣,他對這種血腥的事天生有種敏銳的感覺。空氣中的確瀰漫著淡淡的血腥味,但是要說鼠人什麼的東西,現場沒有留下任何有關於它們的線索,而且鼠人——就像艾洛斯說的那樣,它們只偷東西,至於食物方面不太挑剔,經常是有什麼吃什麼。貧民區還沒有窮到只剩下人類。
“我……?”撒克洛聽到國王叫自己的名字,抬起頭看向他們。這會兒哈森正站在艾洛斯的旁邊,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