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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

久沒進過高檔餐館了。還要逞強說什麼不設計衣服了,他除了能設計衣服,還能做什麼?今天就二十八歲了,還說些任性的話,實在是有些上不了檯面的公主脾氣,所以說,沒有展豫,向璟怎麼過得下去。

「普透過日子的人都穿這樣的衣服。」向璟被展豫帶在身邊那麼多年,不假思索,便直接能聽出展豫的意思。展豫覺得他身上那身打扮簡直是不堪入眼,多看一眼都是遭罪。

「你這樣的大牌設計師說什麼普透過日子?今天就二十八了吧?也不小了……」展豫從沙發上站起身來,要帶他走。

「遇見你的時候才十七歲。交不起房租,行李全部被房東扔到大街上,那個時候倫敦的寒冬下凍雨,好冷的,一個人像條可憐小貓,蹲在雨裡止不住地哭。」展豫刻薄地提醒向璟,他能活下來,能走到今天,全部是因為展豫。

「都是好久以前的事了……可是還覺得是發生在昨天。」展豫自言自語地回憶著。

在一旁無言聆聽著的向璟像是無形中被展豫賞了兩個耳刮子,雙頰漸漸火辣辣地痛起來。僵了很久,終於是跟展豫下了樓。

不知道是不是十七歲殘留至今的心理作用作祟,不管是什麼時候,展豫的形象在他眼中都是那麼高大威猛,像只勇敢得不怕危險困難、冷漠得不食人間煙火的野獸。

早年他們在倫敦的日子那般不如意,展豫都要他朝前看,不許氣餒,專心做他的設計,天塌下來都有展豫在。假若那些話語是用溫柔的鼓勵來表達,向璟不會懼怕他,不會逃離他。然而那些話,每一次都是生硬的命令,好像展豫養著向璟,而向璟就一定非要出名了,然後大紅大紫地賺錢來償還他的大恩大德不可。

他們之間就只能是那麼冷血無情的關係。

第七章

夏天悶熱流火的夜裡,氣溫到了深夜還是居高不下。向璟很晚都沒有回來,吳傾霆因為擔心就打了電話去他上班的那家公司,同事說今天有個男人來接走了向璟。吳傾霆不清楚那是什麼人,便在家等著向璟回來。

可是等了許久,都不見向璟回來,撥向璟手機,也沒有人接。在店裡辛苦了一整天的吳傾霆忽然很心神不定,像是預感到向璟要離開他了似的。

等到凌晨還不見向璟的人,吳傾霆拿了鑰匙,穿上拖鞋下樓去找向璟。剛走出家門沒幾條街,下了一個天橋,他就被四五個混混不懷好意地團團圍住了。他想轉身快速拔腿落跑,可根本還沒有跑三步就被迫停下,因為簡佑已經擋在他面前。

「吳傾霆!」簡佑尖聲大叫他,「好久不見,最近蘋果店裡的生意做得很好嘛,什麼時候也幫我開一家?」

「靠……」吳傾霆低罵,一點都不想跟簡佑說話,也一點都不想在這種時候遇上簡佑。

「我在問你,傻啦?!沒有聽見?!」簡佑走到吳傾霆身邊,貼著吳傾霆的耳朵粗聲問。

「我今天只是想出門買包煙,佑哥,你大人有大量,高抬貴手,不要為難我。」

吳傾霆笑。此刻,他長到下巴的頭髮斂在腦後綁了個幾乎是沒有的小髻,穿的是一件舊棉T恤、及膝短褲加上夾腳塑膠涼拖鞋,在黑夜的大街上不具有威脅性地站著,面色溫和的樣子真的是像只是出門買菸,不是來打架。

他已經很久沒打過架了,因為如今他的價值觀早已不是作為流氓,到處去打架滋事事,耀武揚威了。現在,他只是一個甘心為自己喜歡的人做一些平凡小事的男人。

「我真的沒有想要惹事。佑哥,放我一馬。」跟上次在酒吧街不同,吳傾霆這次對簡佑很溫和。

「我也只想知道小J跟敦志去了哪裡?」簡佑抬起眼,將手裡的煙按熄在吳傾霆的體恤肩上,眼神毒辣地質問吳傾霆。

「敦志在美國洛杉磯打NBA,是籃球大明星,你找他是想要找他要簽名?小J在日本開F1,昨天的報紙有寫他代表S市進了決賽,角逐前三甲,佑哥,我知道你文化高,愛看新聞,他們天天都上電視上報紙,你肯定知道他們在哪裡。真的想找就去美國跟日本找。」吳傾霆淡淡笑,對簡佑道出問題的要領。「何必來為難我一個電腦店小老闆?」

「怎麼了?難不成我想為難還為難不了嗎?」簡佑故意嗆吳傾霆。簡佑再次使用小J跟敦志的藉口來找吳傾霆麻煩,只是因為他不甘心為何吳傾霆扔下他,去過了正常日子,以前明明他們都在一起打混的。以前明明吳傾霆把簡佑當成好兄弟的。

吳傾霆唸書的時候根本是比簡佑還混還狠,見到誰不順眼都要狠敲人家幾棒球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