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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部分

火堆旁睡覺。夏天也得弄堆火,防野獸,驅蚊子,不然凍不死,蚊子一夜也把血喝乾了。還有個用桐油油過的布袋子,過河前吹脹了紮上,就成了“救生圈”。吃的當然少不了,通常是包米麵大餅子,或是炒麵,還有點兒鹽。他好喝兩口,身上挎著個用曬乾的牛膀胱做的酒壺,走乏了,坐哪兒,拔掉那節包米骨子壺塞,仰脖咕咚幾口。再掏出菸袋,吧嗒一袋老旱菸,就心滿意足地繼續跋涉。

當然最重要的還是檔案。張壽海г�怠敖煌ㄏ呤俏頤塹納��保�俏募�褪牆煌ㄔ鋇納��N募�械鬧苯佑媚��矗�械撓妹滋佬矗�擁膠笥玫餼僕可希�拖猿霾韜稚�淖旨!:笳叨願斷鼙�⑻匚窈陀芯�櫚牡腥耍�惺幣材選@釕�囊路�鑀舛際遣苟。�鞘畢縵氯蘇庵執┐骱斂黃婀鄭�募�話憔頭煸諛遣苟±鎩MǔJ遣卦諦淇誒銼吆鴕陸蟮紫攏�庋�榭鑫<筆保�閿諛貿隼椿俚簟O掠輟⒐�郵保��岱雷瘧鶓��耍�砩纖�醣鶉沒鶘樟恕�

彭施魯老人說,那時有種叫“拍紙簿”的信箋式本子,一張薄紙配張厚紙,專供複寫用的,厚紙留作檔案底稿,薄紙作為報告、請示送走。這種薄紙很有韌性,交通員把它捻成紙條,夾在麻坯裡搓麻繩,當烏拉帶用。比較而言,這是最安全的,當然只有冬天才能穿烏拉。

1937年8月26日,《宋一夫、周保中給王光宇並轉二師師黨委信》中說:“我軍最近西去交通員均被敵人伏兵追捕,將一切重要信件文書均損壞,幸未被敵獲去。”

李升跑交通8年,曾5次被捕,檔案從未被敵人搜獲。最後一次是1941年,敵人用盡酷刑,把竹籤子扎進他的指甲。還把他拉到牡丹江邊,看著把“犯人”填進冰窟窿裡。他就說俺是個莊稼人,你們讓俺說啥?他被判10年刑,“八一五”光復後出獄。

1940年秋,北滿省委一個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