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穿衣服,我以前都認為,一個男人脫衣服,是比較美的,而沒有發現居然有人可以把穿衣服也穿的這麼有型。
雖然,他穿的是我的衣服。但這個有什麼,我們都睡在一個床上,我想這個恐怕比所謂的穿一個褲子的感情強的多。
在他再次離開的時候,我正大把大把的扯自己的頭髮。用力的搖自己的腦袋。看看,它是不是被什麼東西踢過,或者進了水。為什麼一在關鍵的時候,它就一片空白。
我和陳峰,絕對是活出了藝術的。明明,我們只是彼此需要一個空間安靜下來,思考一下,卻能找到冠冕堂皇的理由,還表現的那麼煞有其事。
這個就叫默契。
我想這頓飯不到晚上,恐怕是吃不上嘴了。也可能更久。現在牆上的鐘指的是下午的1點,國際記時間的方法,就是13點。
我真的想找個稱把自己磅一下。看看自己有多少分量。在這個事件中,任何一個人,伸出一個指頭,都可以把自己碾死,至於死到什麼程度,就是那種,風一吹,就趕乾乾淨淨,不留下一絲灰塵
的樣子。
如果真的能那個樣子,也不啻為一種解脫。隨風而來,隨風而去,死的也乾淨。
擺在我的面前的,只有兩條路。一條路是想不出辦法,被自己罵SB,另一種就是想出辦法,但要被別人罵SB。反正,我這個SB是當定了。
操。
我頓時自己心裡很委屈。這算怎麼回事情。還不清楚,到底發生了什麼,就被人告之放了顆衛星,是扛把子,要出來扛事情了。
於是,我也決定逃離現場。沒有收拾細軟。
第三天,我還是去了陳峰那兒。可是種種的跡象表明,這三天陳峰沒有回來。
我真是麻衣神相,這菜買了三天。種菜,也行了。
有一個事實,那就是他穿走的我的那件上衣口袋裡,只有17塊錢。
他去哪裡了?現在怎麼樣了?
是在雷揚那裡嗎?不可能,我自己都能否定這種可能。
於是,我迅速開去雷揚那裡。
人,最是口不對心的。無論是我,還是陳峰,是雷揚,放大到任何一個人。
只是,我被自己的速度嚇到了。有火箭的話,我估計都敢坐,只會嫌慢,而不會嫌快。我坐在計程車裡,看著一一閃過的,景物,有山,有水,有。。。。。。。,為什麼我的視線會模糊,還有
鹹鹹的東西。這個難道就是傳說中的江山笑我痴?
我曾經對陳峰說(這個曾經有多久,我不清楚,就算三天前說的話,我不記得的通稱為曾經),我要是會為你掉下眼淚,我就他媽的廢物。
這讓我很尷尬。
這個才幾天,就發生了,讓鬼神都措手不及的事情。
他不要有什麼事情才好。
雷揚和順子的笑靨如花。告訴我另一個事實。陳峰不在。
你幹什麼,風塵僕僕的,恩,眼角還有淚,誰欺負你了?
在平時,取悅他是我工作,可今天,我沒有雅興。
是沙子迷的。
哦,那就好。恩,今天沒事,我們去跳舞吧。
我累,不想去。
那去打保齡球,你不是一直想學嗎?
也不想去。
呵呵,那你告訴我,你想要什麼。他一把拉過我。只要不是星星月亮之類的不著邊際的東西,實際一點,我都給。
我很想跟他說,這個時候,你把阿房宮送給我,我也沒興趣。
他見我不說話。對我說,你是不是惦記著別人啊。
哦,沒有。就是累。
有多累啊!我看看,說完他就湊了上來。
我把他推開了。我確定是把他推開了。
怎麼了?他倒是少有的剋制。
哦,對不起。好了,我躺在床上,我準備好了。我閉上眼睛。
哎,你這樣就沒有意思了啊。把我當什麼了。說,什麼事情。包我身上了。
我疑惑的看著他。
行了,行了,一進門就全寫在臉上了。都不需要猜。
陳峰不見了。
呵呵,你真是可愛。我還以為你不見了。是不是把自己丟了啊,魂都沒有的樣子。
他三天都沒回家了。
你過分了啊。在我面前公開談論第三個男人,而且表現的情意綿綿。要是平時我就先揍你,再告訴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