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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

我與孫月涵約定,音樂課上我會教她一些簡單的樂理知識,到了週末的時候我們哥仨會一起帶著樂器到她家裡去跟她一起練習彈唱。

週五很快就到了,在這之前,孫月涵會主動的在下課時跟周衝他們交流,相互熟悉,這是我喜歡看到的,那兩個混蛋開始還嘲笑我暗戀班級校花癩□□想吃天鵝肉,現在自己跟人家說起話來也是扭扭捏捏不像個男人,還虧他們天天跟我吹自己是花間高手,什麼千人迷萬人追什麼的,結果真遇到個漂亮妹子,也是結結巴巴說不出話來,讓我很有一種解氣的感覺。

班級大選過後,我莫名其妙的當上數學委員這個苦差事,看著老楊一臉陰沉的看著我,我差點沒哭出來。看向身邊的孫月涵,再看看周衝、李三成他們兩,發現這三人都是不懷好意的竊笑,答案鬼也能猜出,準是這三人搞得鬼。

數學委員,投出來的入選名單就有十幾人,而我以四票的絕對優勢“光榮”勝出,我有些納悶,其中三票我知道是什麼人投的,但是怎麼會有第四票,我寫的可是周衝,還有誰會寫我?

孫月涵因為是班花,理所應當的文藝委員,三成也混了個體育委員,當然是我們幾個“暗箱操作”捧上去的,只不過人家是歡喜,我是悲催。

作者有話要說:

☆、第五章

週六在我數著分秒失眠一整晚的情況下如期而至。今早即使沒有鬧鐘叫我起床我都起得比以往什麼時候都早。

和他們約好,今天我們會到孫月涵家和她一起練習曲子。之前我們本是有些猶豫的,畢竟認識不到一個星期就去女同學家對於我們這樣的毛頭小子算是一個比較大的挑戰,還有一點,我們與林月東打過架,結下了樑子,不知道該怎麼面對他。

不過一切的擔心都是多餘的,就像直到我高中畢業都再沒有見過“黃毛”一次那樣,孫月涵說的話總是鐵一樣的事實——她大哥週末絕對不可能在家。

小城鎮的清晨有個好處,不僅空氣很新鮮,而且隨時都可以聽到麻雀的叫聲。我在上中學的那段時間曾對此深惡痛絕,恨不得從金庸的武俠小說中學會一招絕世武功,將這群嘰嘰喳喳煩個不停的小傢伙們全部打死,不過現在卻是有些懷念那種感覺。

城市的喧囂,麻木了我的身體與靈魂,失去之後我才體會到青春期的生活有多麼的自由與美好。

按照我與孫月涵之前的約定,我們三人各自帶好各自的樂器,結伴到她家去,她會在門口等我們,地址,週五的下午她用圓珠筆寫在了我的語文課本的封面內側上,直到現在我都還保留著它,只是我擁有的不多的她留給我的東西。

將早飯提前準備好,雖然我不是什麼大廚,不過煮煮米飯熱熱昨晚的剩菜什麼的還是能做到的。破天荒的比父母還要早起,當然要好好的表現一下,自己簡單的填飽了肚子,給老爸留了個便條,我便背起吉他小跑著出了院門。

踩在石板上,理所當然的又聽到了吱吱作響的聲音,但我今天卻沒有以往的煩躁感,初萌芽的情愫讓我只能感受到愉悅與輕鬆,就連頂著一副小身板跑了那麼長時間的路,也沒有半分的累意。

學校轉角第一個路口,我第一個到。人行道的紅綠燈來回閃爍了七八次,但稀稀拉拉的只見到十幾輛過往的汽車,其中大部分是計程車,看來我起來的確實有點早了。

約莫十分鐘後,一個揹著電子琴騎車山地車的傢伙出現在我的面前,是周衝。他今天的打扮有點另類,一句話概括就是非主流。尖頭白皮鞋,緊身的小腳休閒褲加藍白格子襯衫,二八分的頭髮梳的流油,估計蒼蠅叮在上面都要拄柺杖才能站穩。

再相比較我就顯得寒摻了點,我依舊是那身二中夏季校服,不是沒有別的衣服,說白了,所有的衣服都是一個味道,穿哪一件都一樣。特別的,我看到周衝的左手上帶了一塊金光閃閃的名錶,那個牌子我認識,是勞力士。

周衝不喜歡冒牌貨,我敢肯定這是塊真表,應該是他老爸的,今天被他偷偷帶出來,炫富麼?我不知道,按照我對他的瞭解他是懶得做這麼幼稚的事的,不然我們也不會成為朋友,也許是想在女孩子面前表現一番吧,周衝最喜歡吹噓自己的品位這倒是真的。

也許我們再大一點點,或許是能再成熟一點點,我會從他的身上感受到危機感,怎麼說呢,誰會喜歡另一個男人在自己心儀的女生面前表現的比自己出色?

不過高中十五六歲的我們都還太小,他只是想耍酷,而我,只知道他是我的好哥們,僅此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