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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部分

眯起眼看向他,看著這個已經失盡往日威勢的老人在這最後的機會里大耍威風,只覺得他既可惡又可悲。

他罵得起勁,見我沒反應,竟然掄起手裡的柺杖打下來。

跟在他身後的司機拉住他之前,我已經捱了好幾下。他還真是一點沒手下留情。我看著手臂上被抽出的紅腫痕跡,肩上和腿上的傷也在火辣辣的痛,不由苦笑了起來。從小到大,他沒動過我一個指頭,卻在斷絕父子關係的今天,捱了他這一通好打!

見我在笑,他發出一聲驚奇的低呼,象看怪物似的看著我。

我慢慢站起來,微微一躬:“我要離開這個城市了,請您以後多保重。”然後,在他和司機訝異的目光中,一步步走開。

這就算是告別了。林維羅,你也很幸運呢,一無所有的你,居然也能找到人來告別。總算,不是淒涼到連個知道你離開的人都沒有。

“林總,這份檔案需要您簽字。”

“好的,放在那兒吧,我一會看過了就籤。”我埋在檔案堆裡,漫聲敷衍。

過了十秒鍾,我抬起頭來:“還有什麼事嗎?”

秘書小雯的臉紅得象在發高燒:“今天………………是情人節…………………這個…………………禮物…………………給你的!”把一個包裝精美的小盒子塞到我手裡,逃也似的出了門。

我楞了一下,隨即明白過來,嘆了口氣。是不是又該換秘書了?還真有點捨不得,這小姑娘做事蠻有條理的。可她不知道,外表還年輕的我,心已蒼老,早已無力去愛上誰。

盒子裡是什麼?我好奇地晃了晃,卻有個東西“啪嗒”一聲掉了出來。見鬼!這包裝也太次了吧?

是一對精美的白金袖釦。太貴重了,明天我得還給小雯。

她怎麼會想到送這個的?袖釦這東西,我一年也用不上兩次。畢竟,這是一個沒有冬天的海島。除了簽定合同或者出席行業大會之類的正式場合,我從來不穿西服,雖然有人說過我穿的樣子酷得讓人吸涼氣。

是的,外表沒有變,但我的心已經變了,眼睛裡的滄桑不再是三年前那個青澀少年所能有的。

三年了,象一隻漂泊已倦的候鳥,我終於選擇在這個南方的海島上落腳。

三年前,我賣掉了陀陀留給我唯一的東西──那棟別墅,用這筆錢做資本,在股市上淘到了第一桶金,然後全部投入了樓市。

之後我將事務交給了經理人打理,自己則到處流浪,每到一個城市,我都會在當地發行量最大的報紙上登一個星期的廣告,佔據半版的廣告上只有一句話:“陀陀,今天是XX年X月X日,我還是深愛著你。”下面是我的電話號碼,三年來沒有變更過的號碼。

沒有回應,一次也沒有。當登過廣告的報紙已經摞到比我人還高的時候,我終於感到了疲倦。回到S市,經理人告訴我那些房產已經升值到了原價的七八倍。是省的炒房團把房價炒高的,我揀了個現成便宜。

把房產套了現,我選擇了三亞做為歸宿。在這裡,沒有留下不堪的回憶,每一棵椰樹,每一縷海風,每一粒細砂,應該都記得當時的甜蜜:星光下的相擁,燦爛的煙花,慵倦的午後混雜著木瓜甜香的溼吻,是否我要靠這些回憶度過餘生?

坐在去三亞的車上,我注意到路邊的一個破舊通告,大意是某鄉政府要開發經濟,望有識之士踴躍投資云云。我問過了司機,卻原來這裡地廣人稀,大塊土地竟是荒廢多年。沒有多想,我將所有的錢拿出,買下了這塊在我眼裡如此迷人的土地。

三個月後,有業內老大的地產商找到我,願意出三倍的價錢買下我手中地產,他們得到有關政府部門的支援,要在島上建一個國際性會務休閒中心,卻不想規劃的地界已有一半在我名下。

我沒有答應他們,卻提出合作計劃。結果是三年後的今天,我已經成了福布斯富豪榜上最年輕的地產商人。

順風順水走到今天,一路豪賭下來,我竟是一直在贏,而且,是狂贏。難道真的是情場失意、賭場得意?

這是否意味著,我的財富越多、見到那個人的希望就越小?

如果真的是那樣,我情願一文不名,只要能讓我見到他。

漫無目的地在沙灘上躑躅,已經是深夜了,海風吹來陣陣清涼,狂歡的人們卻還沒有回家的意思。

沒關係,我會等到你們都離開。點上一支菸,我默默靠在最角落的一棵椰子樹上,看著前方發呆。海浪一層層捲上沙灘,發出單調的“嘩嘩”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