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可以,可是步行才十五分鐘的路程,打車太浪費了。低頭看看手錶,約定的時間迫在眉睫;抬頭看看天空,雨一時半刻也沒有要停下來的意思。於是我一狠心就衝出了避雨的那塊小天地,不用回頭看也知道,剛才的地方已經被其它的躲雨人佔據了,我回不去,也不能回去,只能一直向前跑,衝著我的目的地。
跑到餐廳的時候,身上雖然沒有溼透,但也實在沒有好到哪裡去。門口的侍童看著我一身的狼狽,想笑又不能笑的模樣,實在很糟糕。
他們正在考慮讓不讓我進去,我正在考慮還要不要進去,反正作大少爺的,爽一兩次約也是常有的事,可是雖然打定主意要走,卻怎麼也邁不開步子,畢竟我還是從來沒有過失信的紀錄的。
這時候,我看見了一隻手,一隻蒼勁有力指節分明的大手。
「你很守時。」
我抬起頭看到李元的一張笑臉。
旁邊的人趕忙拿了毛巾過來,我接過來擦乾淨臉上的水漬,又幹了幹頭發,才隨著李元走進去。桌子的位置在窗邊,我意識到剛才自己跑過來的醜態都被他一覽無餘,紅了紅臉。
畢竟是一家高檔餐廳,暖氣熱烘烘的開著,沒過一會兒,就連沾水最多的褲腿也乾透了。用餐的過程中元一直保持著沉默,可是我總覺得他找我出來就是因為有話要說,而且當初他也明明白白的說了是要和我「聊聊」的,不是麼?
「我想聽聽你對同性戀的看法。」
我好不容易喝進嘴裡的一口湯就因為他突如其來的這麼一句話差點沒噴出來。乾咳了兩聲,順順氣,我再看他,一臉期待的表情。
好啊,感情他李大製作人是遇到這方面麻煩要向我請教的。
那天酒吧裡的燈光不夠明亮,我仔細的看看他,確實是一個非常有本錢的人,一個讓你一眼看上去就會覺得只要是他想做的事,就沒有無法完成這麼一說的人。
和王哲很像,但是他沒有王哲身上那股刻意隱藏起來卻適得其反的唳氣,整個人乾乾爽爽的,是個完全值得信賴的好人。
「有喜歡的人?」
我反問他。
他老實的點頭。
「是個男人?」
他又點了點頭。
「對方知道麼?」
「可能知道,可能不知道。」
這是什麼狀況啊?
「你不想說?」
「不是不想說,是不能說。他是一個……公眾人物,不能有瑕疵的那種。」
我突然起了一個念頭。
「是七麼?」
我的聲音很低很低,低到我幾乎都不敢確定元有沒有聽清楚我說的到底是什麼。
可是他突然愣住的表情告訴我他聽到了。
「對。」
沉默了許久之後,元還是點頭承認了。在我這個絲毫不介意同性之間的戀情,又絕對會守口如瓶的外人面前,他都承認的這麼艱難,就更不用說如果坐在他對面的不是我而是七的話會怎麼樣。
「你確定麼?」
我問他。
「確定什麼?」
「你確定你是真的愛他麼?」
這才是最關鍵的問題,不是麼?
他又沉默了片刻,突然抬起頭來一動不動的盯著我看,彷佛我是什麼怪物一樣的幾乎要看穿我。
「我可以麼?」
我笑了。
「什麼你可以不可以的,你李大製作人想做的事,誰能攔得住呢?」
王哲要做的事,又有誰能攔得住呢?
為什麼我到現在還是不懂呢?我這個大傻瓜,一個抱著回憶不肯鬆手的大傻瓜。
和元分手的時候雨已經停了,我說我還是喜歡走著回家,就拒絕了元要開車送我回家的好意。一個人走路的時候千萬不能分神,因為一旦開始想別的事情就容易不看路,不看路就容易走失迷路,就像我現在的情形一樣。
看看周圍的建築物和馬路的走勢,才驀然發現大樓建在哪裡都是大樓,馬路修在哪裡也都是馬路,根本無法區分什麼的。摸摸口袋,手機也沒有帶出來,只好又往前走了走,找到一臺公用電話。想了想,我記著的也沒有什麼號碼,緊急號碼又不能撥,想來想去也只好撥了王哲的手機號,雖然讓他知道我會在大街上迷路無疑是又給自己的形象抹了一把灰。
電話接通後沒過一會兒就有人接了起來,我趕緊大叫一聲:
「王哲救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