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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穿個褲衩,外面罩個圍裙下麵條。

等我一碰他他就用那種死了母獸般的小獸的眼光盯著我看,看得我心軟又心寒。

他愛喝酒,每次都愛拿個高腳的純亮透明的玻璃杯在豔紅的嘴唇上輕晃,然後揚起修長的脖頸將那白生生如牛奶般的肌膚暴露在燈光下。

我恨不得一口吞了他。

當我正狂性大發想要將他找個角落強辦了時,他卻開始醉了,嘴裡唱咒般地開始念那個人的名字。

顏葉,顏葉,顏葉,顏葉,顏葉。。。

我真想一巴掌將他拍扁在吧檯上。

然而為了對得起我溫柔在外的名聲,我還是快速吞完杯子裡色彩鮮豔如毒汁一般的酒,將這個惑人精攙到了我的車上,然後忍受著滿肚子的不快將他帶回家。

我覺得早晚有一天我會死在他的手上,不是被氣死,就是開車太快被撞死。

不過說實在的,被氣死的可能性比較大,因為只要有他在我的車上,心裡的怒火再大,我也能控制自己不把車開得太瘋狂。

這次真是著了道了,在外打拼了這些年,還真應了那句話:出來混,總歸要還。

小心翼翼的將他帶回了家,為他脫衣擦身熬解酒湯,等著他每次都要來一次的神經質般的癲狂。

幾乎沒有一次例外的,他都會突然醒來,然後砸我的檯燈,撕我的床單,扔我的枕頭,還要嫌棄嫌棄我。

我每次看著他那纖細如女人般的小胳膊小腿都想笑,沒能力還這麼愛窮折騰。

然而每次我都沒能真的笑出來,因為他那繃緊的脊背和瘋狂的哭顏都讓我的心像被一塊一塊地切割著,他的痛苦就像複製一般全部刻在了我的心中。

所以我不管他,我任他鬼子進村一樣將我的東西肆意打砸,在他弄傷了手的時候還要過去幫他揉揉,還要時不時拿紙巾擦擦他那糊著鼻涕眼淚的巴掌臉,防止一切弄得太難看。

不過這個混蛋任性歸任性,乖的時候還是很乖的,等個十幾分鍾他就會自己平靜下來,然後脫力陷入深眠,而這個時候就是我索取報酬的時候了。

我可以趴在他柔韌的身軀,肆無忌憚地舔他明淨誘人的肌膚,我不用擔心他會說那些讓人想要掐死他的話語,我可以做所有的事,親吻他,佔有他,將他的身體染上屬於我一人的味道。

可是每次我都沒能做到最後,因為這個小混球給我下了咒。

記得第一次他這樣發瘋,從我的撫摸中微微清醒的他明明說話都沒了力氣卻還是咬牙切齒。

他說:“年潤生,你要是沾染了我,就別想做我心中的特殊。”

我被這句話定在了那裡,我知道他是什麼意思。

這個傢伙像南美洲的花蛇一般妖嬈,然而既然是條蛇的話,他的心也是蛇一般:情熱而心冷。

他是一隻徹徹底底的冷血動物。

我知道他很多的事情,他在圈中本就有名,我又找了偵探將他的底翻了一遍,知道他的父母住在農村,知道他考上了縣城的學校卻很自卑,知道他的三大姑四大姨借了他家多少錢,我現在要是想裝他青梅竹馬的哥哥也不會有問題。

他的過去無疑是傳奇的,至少在我看來就夠情節曲折引人入勝。

從小學到大一,他都是一個不折不扣的中國式好學生,不逃課不早戀,學習成績優異,畫畫很厲害,又有一股招人疼的感性。

我特意去接觸了幾位據說是因為一起看言情小說而與他交情甚好的女人,沒想到居然發現這個混小子是她們好幾個人心中的初戀,第一次愛的人。

只不過由於他太乖太木頭太不開竅,一切才沒有被說開。

我簡直想笑,這個毒舌的小神經要是知道自己這麼能迷惑女人不知道要作何感想。

總之大一以前的李小蛇是純潔的,白蓮花一般的好學生。

然而剛過一個學期,這朵白蓮花就自己跳進了淤泥裡。

雖然我實在不想這樣形容自己所在的這個圈子,然而當時的情形看起來就是這樣。

他開始入夜店,喝酒,吊男人。哦,不,應該是吊男孩。

當年他在圈子裡出名多半就是因為他那囂張的宣言:我不跟25歲以上的老頭子做。

他為這個宣言吃了一些苦,然而那年的咬舌事件卻將他推到了眾人面前。

於是大家都看到了這天美豔的,倔強的,高傲的花蛇,大家都開始放平自己的身段想要贏得他的垂憐。

當然我也在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