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也只是很少的一點東西——都收在一隻布袋裡,還摸著我的腦袋說“乖乖要聽爸爸的話”。他真的給了姨母一大沓錢,據我目測,應該足足有媽媽欠的錢的兩倍。他說為了感謝姨母這些天照顧我。姨母很開心,結果又拿了一些水果塞到我的布袋裡,叫我帶回“家”去吃。我記得有幾隻橙子和番石榴。
然後我就跟著他上了那輛很氣派的車。覺得自己很像是他剛買下的小貓小狗之類的東西。車裡鋪著地毯,我踩上去以後才想起來自己還光著腳。因為平時習慣了,走在地上的時候是不會留意到的。但是坐下來以後我才發現我的腳真的很髒。整天在積水裡面跑來跑去,上面都結了一層硬硬的泥垢。腳趾甲長的很長,裡面都是黑黑的泥,當然手指甲也是。我全身都髒,頭髮上還有很臭的汗味,所以坐在那樣乾淨舒服的地方反而覺得不自在。怎麼個不自在法呢……我想就像是一隻田螺突然被人從殼裡面扯出來那種感覺。我抱著那個布袋不停地扭,他問我:“你哪裡不舒服嗎?”
我搖頭。他又說:“你不用怕,我以前是醫生,你有什麼不舒服都可以告訴我。”
我這種人要是會生病就怪了。但是身上也確實不舒服得很。想起來似乎還有些癢,所以我說:“身上有點癢。”他說:“等回到賓館我給你看看。”我問他:“你不是說回家嗎?去賓館幹什麼。”他說:“我們家在花都,明天才有飛機回去,得先在琉璃住一晚。”
我承認那個時候我想歪了。我不相信他是我爸爸,所以總要給他想一個把我帶回去的理由。我曾經聽說一些有錢的男人會買十幾歲的男孩回去,然後要他們像女人一樣伺候自己。在他說出“賓館”兩個字的時候,我立刻就想到了那些事。
家在花都,明天才有飛機……這些東西都是我看不到的,當然也可以認為是藉口。
從那以後我就不說話了。他一路都在問我是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