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養我到十六歲,然後讓我跟著他的大兒子出海當個水手,這樣我就能掙錢還債了——媽媽重病的時候,借了她很多錢。
然後,有個很熱的下午,我們住的那條巷子突然來了很多車。總得有七八輛吧?開頭的一輛還是警車,場面很嚇人。我和幾個表弟正在路中間踢球,它們過來的時候,我們就排成一隊站在路邊讓道。那些車從我們身邊開過去,走了沒多遠,中間最氣派的那輛突然停了下來,結果它後面那輛差點撞到它屁股上。
剎車的聲音很大,我們都嚇得站到牆角里去。這時候有個人從最氣派的那輛車上下來。我發覺他在看我。有個人跟著他下車,對他說:“先生,還沒到呢。”
他說:“都山。”
聲音很小,但是我知道他是在叫我。
我本能地應了一聲,然後又覺得很奇怪,這個人陌生人為什麼會知道我的名字。
大家一定都猜到了,這個人就是我爸爸。
這裡先打斷一下,說說那個時候爸爸的樣子。他穿著白色的襯衫,深灰色的西褲和黑色的皮鞋,就是城裡有錢的先生們最常見的打扮。不過我認為他是很不合適穿成那樣的。我剛見到他的時候,他看起來非常年輕。大家去找他競選國會議員的宣傳照片看看就知道了,雖然已經三十歲,但是看起來只有二十歲左右。穿著那樣一身衣服顯得很老氣。
我應了以後,他就朝我走了過來。我有點害怕。巷子裡有一汪積水,他就直接踩在水裡。我覺得很可惜,那雙皮鞋會被水泡壞的。
但是他根本就沒有看腳下。他看著我,又叫了一次:“都山。”
我想我一定是幹什麼壞事了,不然不會有這麼多人來找我,前面還有警察呢。我把球扔給離我最近的表弟,撒腿就跑。沒想到警察比我還快。有個傢伙攔在我前面,抓住我的肩膀把我推了回去。警察說:“小傢伙,別跑,榮先生有事找你。”
我很惱火。“小傢伙”?我已經十五歲了。只不過因為吃得少,所以看起來比較瘦小。我很用力地掙扎,說:“我沒有偷東西!沒有打人!你們找錯人了!”
然後那個人就笑了。他做了個手勢,警察就鬆手放開我了。他問我:“你叫都山?”我說:“是啊!你要幹什麼?”
他問我:“能不能帶我去見你的姨母?我有事想和她商量。”
聽說是找姨母,我就放心了。他們一大群人跟在我後面一起回去,表姨母嚇了一跳。他說要和表姨母談談,他們兩個就關到廚房去說了一會兒話。沒過多久他們就出來了。姨母介紹說:“景笙,這位是國會議員,榮啟元先生。”然後他緊接著對我說:“我是你爸爸,你跟我回去。”
我覺得很荒唐,所以就一句話都沒有說。
前面我已經說過了,他看起來非常年輕,我覺得他只比我大了幾歲。怎麼可能是我爸爸呢?
但是他拿出一封信來給我看。那裡面有一張紙,還有一張我和媽媽一起拍的照片。紙上是我媽媽的字跡,大意是說照片上的這個男孩是你的兒子,我就快死了,沒辦法再養活他。你如果想要他,可以到以下地址我表妹家去。後面寫的就是姨母家的地址。字也的確是媽媽的字跡。
我還是覺得很荒唐。
我問他:“你沒搞錯吧?我媽媽和無數男人睡過覺,他們都可能是我爸爸。”
我從小就不知道爸爸是誰,無聊的時候也會想象一下爸爸是什麼樣子的。他的樣子太不像了,太年輕了不說,還長得一點都不像我。如果你們也像我這樣,糊里糊塗過了十幾年,然後突然有個比你們大不了多少的男人冒出來說是你爸爸,你們肯定也會覺得很荒唐的。
他顯得有點難堪。大概是因為周圍還有別人的緣故。
但是姨母在我屁股上用力掐了一下。我知道她的意思是“答應這個男人”。也就是說,她不想再留我了。我想他大概給了姨母什麼好處吧。於是我問他:“媽媽欠姨母很多錢,你能幫我還嗎?你還了我就跟你走。”
我並不是就那樣確認了他就是我爸爸。我答應跟他走的第一個理由是,既然姨母不想再照顧我,那我到哪裡都無所謂。他看上去還是挺有錢的,如果他願意幫我還債,我以後的生活大概不會比做水手更差。
第二個理由是,他長得挺好看的。我想大家都是一樣的,對好看的東西,都會心軟一些。
他說:“這個你不用擔心。所有的事情我都會處理的,你只要跟我回去就行了。”姨母似乎是害怕我會後悔,馬上就回去閣樓上把我所有的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