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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部分

沒文化,身體又不好,帶著兩個將讀大學的兒子過日子,肯定很難。”

葉森之前聽鄭哲說過他家裡的事,知道鄭哲一直不喜歡他那個經常對他媽媽使用暴力的老爸,所以也從來不叫過一聲爸,說起家裡的時候,就一直那男人那男人來稱呼著。很多時候,葉森想,鄭哲之所以會喜歡上他哥,很大的可能是家庭原因導致的。在過去的十七里只有鄭衝對他最好,另外從他爸平時對媽媽非打即罵,也在他幼小的心靈裡留下不可磨滅的創傷,使他不敢接近女孩,怕也和他爸爸一樣,婚後對不起老婆孩子吧。

“不過,我都想好了。如果那男人和我媽不離婚,我就這樣子拿點獎學金加上平時去做點昨時工賺點錢去讀完大學,找到工作就跟這家徹底斷了;如果男人和我媽真的離婚了,我就把機會給我哥,然後我去南方找事做,存點錢供我哥讀大學。”鄭哲顯然很早就想好了退路,所以就這麼地說出來了。

葉森看著情緒有點低落的鄭哲,張了張嘴,最後到嘴邊的話就成了:“小哲,其實就算他們離婚了,你也可以繼續讀大學的,你成績這麼好,而且腦筋又靈活,不讀書的話很浪費的,至於學費,如果你不介意的話,我可以先借給你和你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