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燃一根菸優哉遊哉地吸了一口,”走,老公帶你回去打地鼠。”
見他說的輕鬆,林遙心裡卻始終有些疑惑。司徒這人光是從表面上看不出什麼來,他認真對待一件事的時候,總是吊兒郎當的,會把滿心的算計、憂慮乃至徹夜不眠的辛苦統統收藏起來。作為司徒的伴侶,林遙從很少會打破他工作時的狀態。林遙總覺得沒必要,不管司徒在想些什麼,想要做些什麼,司徒還是司徒。他們倆同居這麼多年,林遙始終留給他一大片的天空,任他翱翔。在林遙的眼裡,這就是爺們的魅力。
現在的司徒已經開始認真,林遙伸出手揉了揉他的頭髮,在耳邊嘀咕了幾句。司徒瞪了眼睛,低聲埋怨:“你個沒心沒肺的,有這麼使喚老公的嗎?”
林遙拍了一把司徒的屁股,笑道:“傻小子睡涼炕,全憑火力壯。”
兩口子正在打情罵俏,譚寧忽從宴會大廳跑出來,喊著:“司徒、小林,快過來,有新情況。”
回到大廳以後,譚寧的表情就不好看。他說:“我們進行了各方面排查。沒人認識死者何方。不僅如此,透過酒店方面確認,他的邀請函是假的。”
司徒拍打著自己的額頭,一副苦大仇深的摸樣。林遙卻沒有感到意外,他笑著拉住了司徒的手,說:“你現在還覺得地鼠好打嗎?”
司徒馬上明白了,斜著眼睛瞥林遙:“你怎麼又知道我在想什麼。”
林遙聳聳肩,對這事不予置評。譚寧也是習慣了他們這樣,接著說:“還有呢。”
“不是吧?”司徒哭的心都有了。這麼下去十二點之前肯定回不了家。他的午夜場電影啊!
林遙哪知道司徒急著破案是因為那個破電影,還以為自家爺們破案心切,一時亂了章法。就偷摸的撫摸著他的後背,順毛。
譚寧找來兩個服務生。都是門童,一個守在宴會大廳裡面,一個守在服務檯那個鬱金香拱門旁邊。兩個人一起作證,死者壓根沒進入過大廳。其中一個說:“那人穿的衣服要是打我眼前過,我肯定一眼就看出來。”
這個理由不足以採信。但是對方堅持,他告訴譚寧,21:40那個時間進來的人不多,也就兩三個人,如果其中有死者他肯定會記得。這麼一說,譚寧也有點拿不準了,就問司徒:“你覺得可能性多大?”
司徒沒吭聲,看著另外一個門童。門童跟著說:“我看到那個人走過花門,在大廳門口停都沒停,直接往裡面走的。”
“後面沒跟著什麼人?”司徒問到。
“記不清了。”門童說,“因為那個人的衣著很,很搶眼,所以對他有印象。其他男嘉賓的衣服顏色都挺正常的,所以我沒印象。就對那人印象深刻。那一身打扮,太搶眼了。”
“搶眼?”司徒不解,“哪裡搶眼?很正常啊。”
林遙頗為詫異地看著自家爺們,問他:“你覺得天藍色西裝配著粉紅色襯衫,扎著黑色領帶,□穿著白色西褲不搶眼嗎?”
司徒眨眨眼睛:“怎麼了?這不正常嗎?”
言罷,林遙和譚寧還有兩個門童非常憐憫地看著他。
其實司徒也沒怎麼在乎這幾個人對他的“憐憫”,他哼哼地冷笑幾聲,說:“你們用不著拿這事擠對我。爺還真想感謝一下被害人今晚穿了身讓你們印象深刻的衣服,雖然這條線索簡直就他媽的像擦過屁股的衛生紙一樣讓我厭惡!”
“怎麼個意思?”譚寧忍著笑,問道。
“自個兒想去!”言罷,司徒轉頭出了宴會大廳。
這人還是生氣了,林遙無奈地笑著搖搖頭。
司徒回到了服務檯前,抓著人家小姑娘問:“從21:40到22:00之間,都發了哪幾個號碼牌。”
女孩子眨眨眼睛,懵懂地問:“我不明白你為什麼要問這個時間段的。”
司徒直接翻了個白眼,說:“你要是明白了我幹嘛去?快查。”
查詢結果:在司徒指定的那個時間段裡一共發出去五張,分別是44號、46號、58號、37號、29號。
司徒的表情愈發嚴肅起來。跟著他的林遙明白,這人只有想不通某些問題的時候才會這樣。這起表面上很簡單的命案從一開始就給他們倆一種無法言明的違和感,是他們多心?還是有人故布迷障?
本以為只要透過排查死者跟嘉賓或者工作人員的關係情況,就能鎖定嫌疑人。但是死者壓根就沒進宴會大廳,也沒人認識他。當然了,這不排除有人在說謊,但不管是怎樣,死者就像憑空冒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