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了很多,我們推想一下。一個喝多的人回到家裡會覺得口渴,在看電視或者是做其他事的時候,他會為自己準備一杯水。而事實上,兇手進來之後,死者並沒有跟他一起坐下,而是去為兇手準備招待客人的飲品。”
司徒指出:飲水機就在客廳,沙發的旁邊。杯子也被放在飲水機下面的消毒櫃裡。如果死者為客人準備的是水,那麼死者就完全能夠看見客人的一舉一動,客人也沒機會在死者的水杯裡下藥。所以,死者為兇手準備的不是水。冰箱裡沒有飲料,因為死者本身是一名醫生,他知道喝飲料對身體不好。故此,死者家沒有飲料。但是死者是個很喜歡紅酒的人。去掉招待客人不是用“水”這一情況後,剩下的可能性只有紅酒。
死者為什麼用酒來招待客人,而不是用水呢?這種原因有兩點可能性。一,死者見到久未見面的故人高興,要喝兩杯慶祝;二,他知道客人的習慣、喜好,並很尊重客人,所以選擇了客人喜歡的紅酒。
樊雲娜張張嘴,司徒那邊擺了手,“聽我說完,謝謝。”這樣一來,樊雲娜只好閉嘴。
司徒仍舊站在沙發前,仍舊懶散著,“在死者為客人準備紅酒的時候,客人在他的杯子裡下藥。好了,現在紅酒上桌,死者下意識地拿著杯子繼續喝水,跟客人聊天。我要說明一點,所謂的‘過量安眠藥’究竟是多少呢?至少需要十片,一杯未滿的水,溶解了十片藥,味道還能是原來的麼?啊,當然,死者喝了酒,又處於一種興奮狀態中,他沒注意到水味兒的變化也正常。”
關鍵是:死者既然喝了摻有安眠藥的水,為什麼還會跟兇手打起來?
司徒習慣性地摸了摸下巴,“關於這一點我跟樊博士的看法相同。那杯已經下了藥的水死者未必都喝了。在客人來之前,死者已經喝過水緩解了口渴。客人來了之後,他喝水僅僅是一種下意識的行為。所以,不會喝很多。兇手需要有足夠的耐心等著他把水都喝完,藥效發揮之後再作案。但是,對,一定有什麼突發情況造成了兇手提前動手。這一點,我跟樊博士的看法也是相同的。”
但是,這個環節暫時無法推論,只能擱在一邊。司徒走進臥室,其他人都跟在他身後。
他站在床邊,打量周圍,“他們進入臥室後才動手。因為,如果在客廳動手,客廳一定會留下一些痕跡。鑑證組的人並沒有發現客廳有什麼痕跡,所以,他們一定是進入了臥室才開始打鬥。雖然死者身上很多傷痕,透過屍體照片就能看出來,那些傷痕都在致命處,而且力道很重。死者王錚身高一百七十五公分,保持常年鍛鍊身體的習慣。而姚志案的兇手,一百七十公分,偏瘦,身體不好。這樣一個兇手,怎麼可能每一次攻擊都打中了王錚的要害,還留下嚴重的傷痕?這一點,我想不通。”
隨後,司徒又提出了第二個想不通的地方。
“如果,像樊博士所說‘殺人過程對兇手來說並不重要’他為什麼還要處心積慮地給死者下藥?想想看,兇手有預謀性地作案。幾點到達死者家、以什麼藉口見面、如何下藥、這些都需要事先策劃好。在姚志案裡,兇手也是策劃了一些事情,讓半夜歸家的姚志在路上停了車,下了車,進入樹林。”
樊雲娜說:“這不就證明了兩起命案是同一個兇手麼!”
“樊博士,以姚志案來看,兇手很有頭腦。否則的話,怎麼會讓一個成年的智商正常的男子半夜停車,自願走入樹林?從這一點分析,姚志案的兇手非常聰明,他的策劃對被害人來說天衣無縫。但是,王錚案裡卻百密一疏,兇手不得不用最笨的辦法,將被害人打死。”
樊雲娜微眯著眼睛,口氣不善地問:“司徒先生,你到底想說什麼?”
“我的結果很簡單。”司徒嚴肅地面對樊雲娜,“姚志案的兇手非常聰明,要比王錚案的兇手聰明。兩起命案,不是同一個兇手。”
司徒的話音在忽然安靜下來的臥室裡顯得更加清朗。林遙按捺著心中的悸動,轉眼觀察樊雲娜的反應,只見她,臉上雖有些許不滿的神情,卻也是認認真真地思索著。須臾,樊雲娜搖搖頭,“不對,你這個不算是側寫。“
聞言,司徒嘻哈地笑起來,又恢復了平時那吊兒郎當的摸樣,“樊博士,我什麼時候說過要做側寫了?”
噗!
林遙沒忍住,到底還是笑了出來。他家爺們這點最招他的喜歡,氣死人不償命。劉隊也有點忍俊不禁,礙著樊雲娜是個女人,他不好像林遙那樣笑出聲。只能偷偷給了林遙一個眼神,示意他:你們差不多就行了。
樊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