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輩子。
至少,在那幾年裡,過得很滋潤。
只是偶爾閒下來,看著種在沙發裡不動彈的五六時,還是會覺得有些不真實。
準確來講,有點不確定。
從小到大,在一起二十年,得虧有花娘那個完全不負責任的老孃,說成是我養活了我們倆,其實一點不過分。五六動動眉毛我都能知道他想幹什麼,可是,我不知道的是,我不知道他想什麼。
覺得拗口對不對?
說得簡單點,我摸不到他的心。明明人就在眼前,看得到摸得到,甚至能到他身體的最深處,可是,我就是碰不到他的心。怎麼照顧他都可以,他永遠不會提出異議。就是因為這樣,才永遠不知道他心裡真正想要的是什麼。
他不挑食,不挑剔穿著,不講究住所,不出外交際,沒有任何興趣愛好,像是櫥窗裡擺著的漂亮娃娃,精緻,可是沒有生氣。有時候我惡癖性上來了,會在床上想著法的折磨他,換來的也不過是他最基本的生理反應,完全不見心理波動。
我們明明靠得這麼近,中間卻始終像是隔著一層紗。
無數個夜裡,在他背對著我睡著後,我會習慣性地看著他的背影到天亮。瘦削的背,清晰的輪廓,還有幾乎尋不到的呼吸,一切的一切都在說,他的心,活在一個很遙遠的世界裡。
那個世界裡,沒有我花非花的存在。
我知道,他不愛我。
不過,那又有什麼關係呢?
我愛他,這就夠了。反正能甘心情願照顧他一輩子的人,只有我。能拴住他一輩子的人,也只有我。
能站在他身邊的,只有我。
☆、章回 十九
曾經,我以為,會就那麼跟我的五六一路白頭到死。
請注意我的措辭。以為,是了,以為什麼的,永遠都是以為的以為,根本不可能幸運到變成鐵板釘上的現實。
我以為的以為,在二十五歲那年成了泡影。
而導火索,真是丟臉到不想再提起。
那年,快到花娘的生日時,命運悄悄生了某些該死的變化。其實,某些層面來說,我是個無信仰的人,換句話講,就是不信命。一直都覺得命中註定什麼的是種很操蛋的存在,自己的命運,是自己來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