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不了我換花娘出來。反正我們倆個也不打算在一起了,我是不是留在那時那裡也沒什麼區別。
大花沉默,沉默過後就是沉默地接受。
我又憂鬱了。死大花,居然真就這麼快放棄了我們倆近二十年的同居情。
我們倆個,要完了吧?
至於大花,則負責去當年我呆過的孤兒院找那本子虛烏有的花名冊。
子虛烏有,沒錯。這個世上其實從來沒有過什麼花名冊。所謂花名冊,也不過是在葉家每一位長子嫡孫出生時刺在背上的圖騰。據說是由家族中歷任當家的名號組成的圖騰,紋在背上,象徵著家族的使命重擔從此融入骨血,至死不渝。而當年,老爹捨不得讓自個兒寶貝兒子再像他一樣受一遭烏七八糟的痛,索性把圖騰拆成了字元鑲進銀絲裡做成了那條裝著我娘照片的鏈子。
而現在,那鏈子正躺在林子某處,找回來,嗯,大概要浪費我幾分鐘時間。
大花自然不知道這些,就像當初花娘為了支走他鬧出的那一通佛像烏龍樣,現在,我一樣會用這出調虎離山計。就像花娘說的,五六,有時候瞧著你那包鬼心眼,真心覺著你才是從老孃胯下鑽出來的種。也就我們家大花傻,當你懶得腦袋成擺設。
所以說,某些事情上,諸如保護心愛之人這種事上,我跟花娘的確很母子。
大花臨走前很意味深長地看了我一眼,大概想說些什麼,最終還是嘆了口氣轉身走了。我在後面揚手笑。
我說,花,咱們京城見。
後來,不出所料,找回那條鏈子果然只用去不多會的時間。瞧著滿屋子的吃穿用度,一時沒忍住又小小煽情了一下。怎麼說也是住了兩年的地方,沒感情是假的,更何況住這兒的時光的確也稱得上幸福。一想著以後大概都沒機會來了,多少還是感傷了一下下。又覺著東西留這兒也浪費了,索性抽空去了趟鎮子裡,通知大夥來把東西全搬回去自個兒吃用,還被眾人唏噓著感謝了N久。
總覺得,像在交代後事樣。
最後,還是慢吞吞的上了路。那一路上,各種顛簸各種無奈,懶得再吐槽,浪費時間而已。真正要說的是,雖然心不甘情不願,但在深夜二度降臨時,我還是乖乖滾回了四九城。
更準確地講,是四九城環外那時的行宮。
你問我為什麼不去那家本宅?首先,我不知道。其次,上回來時,其實就是進了這兒。第三,也是最重要的,在二十年前那場粉飾過的硝煙後,我與花娘的存在其實已經等同於進了灰色地帶。那時是家主不假,卻也僅僅是那家的家主,上面還有一群老不死的長老壓陣三家,帶我或者花娘進本宅,口水也能把他給淹死了。
更更更主要的是,開場時我就說過了,我的直覺向來是準得要死。我說花娘不在本宅,她就不在本宅!
後來的事實證明,我沒猜錯。
事實上,當我夜探那家外宅時,無形裡等於掀開了另一場風雨的序幕。
但那時候,我不知道。
我知道的是,那家的宅子在荒郊,林木蔥蔥的,比較適合潛入,不適合逃跑。而我第一步上,就錯了。
我沒潛入,先做起了偷窺。
那些個繁茂的枝椏給了我相當的便利。開玩笑,怎麼說花娘也訓練了我十多年,再怎麼偷懶不動的,爬棵樹還不像玩兒樣?選了棵最靠近房子但也最繁茂的樹爬上去時,透過枝葉最先瞧見的就是那間我住了一晚的房間。暖色系的主調,比較符合我審美的房間,燈光大亮,但是沒人。扭個頭再瞧隔壁時,瞧見的,是一間裡外透著詭異的房間。
純黑的窗簾,純黑的擺設,純黑的桌布,連床都是黑的,弄得燈光都影影綽綽。要不是窗簾大開連帶著燈光最亮天上月光也夠足,真能當成間鬼屋了。就是這樣我還忍不住打了個激戰,這麼變態的房子,住進去,別說我這種黑暗恐懼症患者了,就是正常人大概也能給逼瘋了。
而最詭異的,是房間裡的那兩個人。
那時,還有六九。
隔得太遠,完全沒法聽到他們兩個說什麼。不過看起來,大概也沒有說話的可能。你問為什麼?
因為那時端端正正坐在沙發上,六九四肢著地跪著,不,更準確地說,是爬著,爬到那時身邊,仰著頭看著,身上,不著寸縷。
我在外面,偷窺著。
那時動也不動,六九便低下身去用臉磨蹭那時的腳,然後慢慢上移,直到他的雙腿間。
我在外面,偷窺著。
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