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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如此,原來如此。
“其實,我喜歡你,還要什麼面子呀?愛你就應該告訴你,要不然我也不會受這樣的折磨, 你說是不是?”
“是,是是,是是是。”
除了點頭和說是,我還能說什麼?
我也愛他。我承認。
我是個好孩子。
5。什麼也別說
有時候覺得初初相愛的感覺妙不可言,我挺會形容口若懸河地形容別的玩意,就是不會形容 戀愛的感覺。
如果非要我厚著臉皮來形容,那麼我就說兩句:戀愛的感覺就像冬日午後的陽光,夏日的一 杯清爽冰淇淋,秋日掠過天際的那抹白雲,印在唇間的一個甜蜜的吻,柔順的像塊絲綢,滑 過汗漬漬的肌膚,性感而飽滿的激情滾落在床頭枕上……
……打住打住……接下來就少兒不宜了。
呵,玩笑歸玩笑。不過話說回來,有時也覺得初愛時的兩個人挺白痴的,除了親吻和互相撫 摸,什麼也不會做。對彼此年青性感富有彈性和活力的同性身體都是那麼的好奇和迷戀,但 不會創新。親了再親,撫摸了再撫摸,擁抱了再擁抱,也絲毫不覺得倦怠。
直到今天,他仍然有火山一樣的熱情,每一次都像第一次一樣的好奇和新鮮。
而我總是擔心我一覺睡起來就是一皺巴巴的老頭了。
說給他聽,他張口來一句:“老頭我也喜歡!”
恨得我牙根癢:“你真變態啊你,連老大爺都不放過!”
現在,我的那個他在我的身邊,我在他的身邊,我感覺我們彼此就是對方身上的肉,與血脈 關聯;互相不能捨棄,也不會捨棄。
“真得很奇怪,時間越長,我覺得我越愛你。”他枕在我胳膊上盯著我說。
聽得我心裡甜甜酸酸的,我抱住他,下巴頂著他的肩膀,像一隻雞找到了雞窩,停了很久, 很久。
不想說話,但我想他明白我要表達什麼,那就是:我也愛他,一直都愛他。
愛情哦,對我們來說,就是一瓶愈陳愈香的酒,只會隨著時光的推移越來越濃郁,越來越芳 香,越來越讓人迷醉。
只是別喝得太多,喝多了容易找不著北,容易撞車,容易出人命。
人哩,還是正常點比較好。
有時我真想霸佔了月光寶盒,讓時光穿梭,讓我停留在年少無知的那段時光裡。
不過真要這樣,孫猴子一定得拿棒子敲爛了我腦袋。
在Q市那兩週是我這一輩子都不能忘掉的快樂時光,一輩子都沒有多少比這更快樂的時光了 。
大多的時候兩個人都在悶在家裡悶騷,自學怎麼曖昧、怎麼ML。當時因特網還沒普及,大街 上連網咖都沒有。電腦是啥?計算機是啥?大多數人都沒見過,不知道這是啥麼東西。各種 黃色資訊不像現在這麼氾濫。
他有一臺電腦,並且是當時最新端的。
不由我不嘆:有錢就是好!
我這個人對一切新生事物都好奇,對電腦當然更不例外,每天跟他學著怎麼用、怎麼玩超級 瑪利等古董級遊戲。
想想,這才過了幾年啊,電腦已經改頭換面,變得更輕巧更方便使用更先進了。
可我依然能想起跟他坐在一臺古董級電腦前,為看懂一行行的DOS命令和選單而抓耳搔腮、 絞盡腦汁。
很快我就學會敲字和玩遊戲,我覺得自己就是一個天才。
早晨和傍晚,陽光不強烈的時候,兩個人會一塊出去散步,去海水浴場游泳戲水。其實我很 怕被水淹,還有我患有中耳炎,耳朵裡不能進水,所以直到現在一直都沒學會游泳。相反, 他的水性出奇的好,能在水下憋一分多鐘,游出老遠去,難怪那晚他什麼時候出現在我身後 我都不知道。我常常坐在沙灘上看他嬉鬧,或是跑進淺水裡跟他互潑,也會心血來潮地一起 做沙雕,雕著雕著他沒耐心了就一腳全踹塌了。
期間有一個小小驚嚇。
因為晚上折騰,所以睡得很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