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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部分

來,有時也能磨成無數刀鋒。

「你當了我細佬那麼多年,沒理由不知道我的脾性。」陳心懶懶地說 :「我從來不是一個完整的人——或者我曾經是。但在媽死了之後,我身上有些什麼好似也隨著他的屍體被火化了……火化了的東西,再也拿不回來,也長不出新的了。陳秋,你跟我很似,你是看著阿媽死在你面前的,你應該知道我們被她取走的……是些什麼。但你畢竟比我年輕,想的沒我那麼多,所以你或者真的能夠從他人身上拿回那種東西,但我不能。我無辦法去信,也無法去愛,甚至不認為人必須信與愛。人是一種連自己也不能相信的生物。

「殺人犯不知自己為何會殺人,但就是想殺,然後殺了。人無法解釋自己的行為,受制於慾望,慾望與潛意識一樣,在生活中被人壓抑至深,到了一定的時候它會爆發,但人不知道那時候何時會來。我就是這種人 : 信、愛、物質,所有事物不是假就是會消亡,包括我自己在內。我活著,所為的就是等待那一個時刻……我不知道自己會否因等不住那個時刻來臨,而先下手為強,將自己的生命了結。

「但若是那樣,也怕是一早整定了的。就是某股力量決定我的生命,又決定我要在某個時刻了結自己的生命,所以我才會自殺,那原是一件不值得悲傷的事,任何人都有生,然後有死。就我這種日夜想念死亡的人,也配去抓住另一個人陪葬嗎?」陳心以左手描劃著自己右手的掌紋,說 :「陳秋,你有沒有看過掌。我的掌紋幼,支線多而亂,這代表我想太多東西。生命線斷成三截,在中間打了一個大交叉,這代表我生命走到那時,就會遭逢大災難。感情線一樣斷開三截,成鎖鏈狀……我忘了這代表什麼,可依我看來,或者就是說感情好似鎖鏈般困著我、困著他,且一波三折,都不會有什麼好結果。

「我的人生或許就是那樣 : 生、死,行屍走肉,一路行落去,行到某個時候我才可以停下來,安息,或者回去阿媽身邊,連同她當日從我身上拿走的一點東西長眠,如此我才能與我的一切同在,一同腐爛,迴歸成土壤的養分,再栽花,於是又有生命。我無法享受『活著』這一件事,那就讓我成為其他生命的燃料吧。這也是我選擇再讀上去研究院的原因。我這一世不可能有感情、家庭,對於未來也沒有興趣。所以我想將自己的精力、時間貢獻給學術。假如順利,我會一直讀上去,在大學任教,終生做研究、去教學生……

「唯有這樣,我才延續了我的生命。去教人,扶育更多人才,或者去助養貧窮國家的孩子……什麼也好,我想將自己的東西逐點逐點地分給他人 : 知識又好,物質也好。我既然無法從個體生命找到幸福,就想將自己所有的分給他人,看他人能否從我身上看出半點幸福的影子。我曾經想成為媽或者陶微風,以為抓住一個人陪葬,自己就不會孤獨——我沒有一個明確的自我,只能抄襲、複製他人的生命,當成是自己的東西。

「孤獨這東西,就是即使你身邊有許多人,但你依然會因靈魂不能與他人相知而感到寂寞。無人能解。與其捉著某一個人,不如放手……或者,他們會感謝我所給他們的,或者他們會從我身上看見幸福,我不知道。只是我這生無法抓著幸福,那我跟這奇妙的東西擦肩而過,或者讓它在我眼前綻開一剎,那也夠了。」

陳心說完,卻見陳秋已在他面前抓著他的手。陳秋把陳心的手腕捏出幾道鬼爪似的紅痕,猛然放手。陳秋別開臉,聲音有點混濁 :「你講咩捻野(注三)! 我只有你而已。這個世界上,我所承認的、有血緣的親人,就只有你一個人了。陳三愁我是永遠不會認他做老豆,何清玉又死了,如果連你也死了,我會認為是何清玉搶走你的。由以前開始,她就特別愛你。你常常說她只打你,從來不會打我,那就是因為她只關注你一人。她不是因為愛我才不打我,是因為我臉生得似陳三愁,她打不下手。她最愛的,就是如同她分身一樣的你,所以她死後,從你身上搶去了很重要的一部分,倒沒有在我身上拿去太多東西。

「陳心,你醒醒! 你不一定要這樣過下去的! 何清玉死,跟你無關,她只是你媽,一個一天到晚拿你來發洩又打得你一身傷的老母! 把她做過的所有好事忘記,只記得壞事,唯有這樣才能丟下她! 你犯不著為了她這種人而賠上自己的一生。你是你,你是陳心,而不是任何人的影子,這個世界上沒人能取代得了你,就算我是你兄弟,也無法代替你在其他人——在戴志心裡的地位。你並非一個無關緊要的人,你不一定只有資格為他人獻身。

「你知道嗎? 去愛一個人,不